德國為性平立法 規定董事會30%女性

陳是祈 2020/11/23 16:57 點閱 2811 次
德國將立法強制企業董事會需有30%以上的女性成員。(Photo by Amy Hirschi on Unsplash)
德國將立法強制企業董事會需有30%以上的女性成員。(Photo by Amy Hirschi on Unsplash)

【台灣醒報記者陳是祈綜合報導】德國將立法規定企業董事會成員需有30%為女性。總理梅克爾所在的政黨在21日達成的協議中,擬定未來企業的董事會,每三人至少要有一名是女性。早前德國針對董事會的性別配置是採取志願制,然而成效不彰,為了讓女性在管理層有更多機會,因此立法實施性別配合,讓女性地位有了歷史性的進展。

衛報報導,梅克爾所在的基督教民主黨與其下級議會夥伴社會民主黨人達成的協議中,未來企業董事會需有至少30%為女性,這讓之前飽受批評的「自願制」有了歷史性的扭轉。

德國聯邦女性部部長佛朗西斯卡.吉菲表示,「此一突破別具歷史意義,將結束傳統企業董事會全由男性主導的局面。我們相信男女合作才能讓企業更成功。」她認為,雖然過去有倡議增加董事會的女性成員,但一直都是志願性,如今有法律強制力,會更有執行力。

此一法令的推動也是源於一份關於女性同工不同籌的研究。這份由德國與瑞典合作的All Bright基金會所發出的調查表示,德國排名前30名的大公司董事會中,女性僅佔12.8%,比起美國的28.6%、英國的24.5%和法國的22.2%相比,顯然在平等上的努力仍然不足。

不只是董事會,德國前30大企業的女性高級主管和員工都有減少的趨勢,雖然具體原因尚待釐清,但董事會中「完全沒有女性」的公司數從去年的6家在今年增加到11家。但也有輿論認為,政府強制干預董事會性別配合,恐怕會惹怒某些大企業,而若此法通過,會先從政府擁有股權的國企或者類國企開始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