幼托機構虐童頻傳 籲修法、加裝監視器

臧品安 2020/10/12 13:48 點閱 2466 次
靖娟基金會執行長林月琴(中)呼籲政府儘速修法。左起民進黨立委范雲、張廖萬堅、靖娟基金會執行長林月琴、民進黨立委吳玉琴、蘇巧慧。(photo by臧品安/台灣醒報)
靖娟基金會執行長林月琴(中)呼籲政府儘速修法。左起民進黨立委范雲、張廖萬堅、靖娟基金會執行長林月琴、民進黨立委吳玉琴、蘇巧慧。(photo by臧品安/台灣醒報)

【台灣醒報記者臧品安台北報導】幼托機構兒虐難舉證,應全面加裝監視器!靖娟兒童安全文教基金會與立委蘇巧慧、張廖萬堅、吳玉琴、范雲及議員張維倩12日召開記者會,靖娟基金會執行長林月琴指出,舉證幼托機構虐待非常困難,且政府接獲通報及處理流程沒有SOP,呼籲政府應儘速修法,幼托機構也須全面加裝監視器,以保障孩童的安全。

政府機關互踢皮球

靖娟基金會執行長林月琴指出,舉證幼托機構虐待非常困難,有些孩子被打巴掌、恐嚇剪舌頭、長時間罰站等,都不被主管機關認定為兒虐,即使成案,政府接獲通報及後續處理流程沒有SOP,政府裁罰又高舉輕放,「就算開罰,資訊網站也找不到裁處紀錄,這樣家長如何安心把孩子送到幼托機構?」

「幼兒在機構被不當管教、兒虐時,沒有明確的求助管道,是打給教育局?社會局?還是1999?」林月琴無奈表示,往往報警、通報社會局或教育局等,各通報管道都進行一遍,卻演變成各單位互踢皮球,且政府從調查到公告要30至50天,「通知媒體最快,108年1月9日的兒虐案件被揭露,隔天就被裁處勒令停業。」

籲全面加裝監視器

民進黨立委張廖萬堅、蘇巧慧、吳玉琴及范雲及新北市議員張維倩都力挺修法。立委張廖萬堅表示,將提案修正《教保服務人員條例》,禁止教保人員體罰、不當管教及性騷擾,並納入相對應的罰則。立委蘇巧慧指出,目前幼兒園和托嬰中心是兩套系統適用於不同的法律,幼兒園用兒少法、托嬰中心用幼照法,希望未來能將相關法規條文及定義、用詞修正明確。

幼兒園家長代表及托嬰中心家長代表陳小姐呼籲,幼兒園應全面設立監視器,以保存不當管教證據;修法嚴懲不當管教之托嬰中心及幼兒園;建立通報與處理SOP,制訂幼托機構疑似不當管教或虐兒事件通報與處理流程,並詳實公開調查過程及會議紀錄;清楚公告幼托機構名稱,並一同公告人員姓名、負責人姓名、違規資訊與裁處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