促進藝術品市場 立委籲分離課稅

祝潤霖 2020/07/23 12:36 點閱 9219 次
黃國書(中)指出,現行國內文物和藝術品交易所得機制無法和國際接軌,希望增訂《文化藝術獎助條例》第30-1條草案。(photo by 祝潤霖/台灣醒報)
黃國書(中)指出,現行國內文物和藝術品交易所得機制無法和國際接軌,希望增訂《文化藝術獎助條例》第30-1條草案。(photo by 祝潤霖/台灣醒報)

【台灣醒報記者祝潤霖台北報導】「珍貴文物、藝術品轉進國外市場,以至於人才和資金跟隨出走,反而台灣課不到稅!」民進黨立委黃國書23日舉辦藝術品市場振興公聽會指出,現行國內文物和藝術品交易(拍賣)所得機制無法和國際接軌,希望增訂《文化藝術獎助條例》第30-1條草案,對藝術品交易採分離課稅,免除進口5%營業稅。

改採分離課稅制度

「增修《文化藝術獎助條例》,帶動台灣成為亞洲藝術品交易中心!」黃國書表示,在藝術品交易產業與人才培養上,台灣近30年來有開創性競爭力,甚至台灣的收藏家實力在亞洲一直居於領導地位;然而近20年來,因台灣藝術品交易(拍賣)產業環境未能健全,導致人才資金外流,國內產業空洞化,相當可惜。

立委林楚茵指出,除了所得稅、營業稅、關稅減免外,更需要政策配套及行政簡化,例如藝術鑑價師培訓、國際畫廊的群聚、會展產業、倉儲產業及金融交易及洗錢的防範等。立委吳思瑤建議,應從創作、市場、到收藏端全面盤點檢討,希望文化部能偕同財政部盡速修法,採分離課稅制度,讓藝術品實質免稅。

免除進口5%營業稅

「藝術品交易逐筆申報在實務上不可行!」中華視覺藝術文化學會指出,我國居住者自105年1月起,以拍賣落槌價的6%純益率當個人所得,併入個人綜合所得總額,辦理年度結算申報,按5%~40%個人綜合所得稅率課稅,實質租稅負擔率僅0.3%~2.4%,已經接近採用分離課稅的香港0.5%及中國的2%,希望盡快修法降稅。

針對政府對藝術品交易的洗錢疑慮,典藏雜誌社社長簡秀枝比喻,「菜刀是利器,我們會用它在廚房裡煮出好菜,不會用來殺人。」希望相關單位不要把藝術品交易當賊來防,給予台灣藝術品交易產業多一點信任,免除藝術品進口5%營業稅,以免在台灣成不了交,也課不到稅,造成政府與業者雙輸。

「已於8日預告修正《文化藝術獎助條例》草案!」文化部長李永得回應,將參照國際藝術品交易市場規則,新增文物或藝術品之交易所得不計入個人所得總額,採分離課稅方式徵納,研擬藝術創作者租稅優惠方案,建立便利稅制及補足產業斷鏈,活絡藝術品拍賣交易,吸引國際專業人士來台,帶動我國藝術創作和市場發展。
cari
民進黨立委伍麗華(右起)、吳思瑤、黃國書、林楚茵共同召開藝術品市場公聽會,左2為典藏雜誌社社長簡秀枝。(photo by 祝潤霖/台灣醒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