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在嘉義發生一位女騎士撞上勞斯萊斯「幻影」豪車,自己受傷不打緊,還哭著擔心怎麼賠償的問題。事實上,如果駕駛人或車主有「避險」與「保險」的認知,日子就平衡多了。避險是選擇安全的路走,保險就是花點錢投資「超跑條款」的險種商品。
避險與保險的原則
嘉義市30多歲劉姓女騎士擦撞市價3000萬的勞斯萊斯幻影,自己雖全身多處擦傷,她擔心的卻是可能發生的高額修理費賠償,傷心大哭。後來的估價果然高達百萬。真所謂「不怕一萬只怕萬一」,因此,在產險公司也有一則所謂「超跑條款」,這卻是產險公司意願不高的產品。
所謂避險,大多數人都知道上高速公路盡量不要駕駛「小車」,因為相對來說車子越小越不安全,因為遇上撞擊小車肯定吃虧,但是在高速公路上不會像市區汽車與機車的問題,總是要汽車駕駛人「禮讓」機車,即使錯在機車一方。高速公路只能硬碰硬。因此,避險原則第二項就是遠離「凶險環境」。
不過,行車前提當然是駕駛人絕對不可以酒後駕車,行車過程中更不要掉以輕心,或者落入所謂「輕忽的30秒」,分心看手機、玩電腦等等的。
包括所有大型貨車,像是油罐車、運菜運豬之類的車輛乃至客車,這些是小轎車駕駛人應該遠離避開的車種。甚至任何對比自己駕駛車輛更為高大的車輛,都該保持距離。
超額保險每日10元以下
另外就是保險。即使是機車也應該在強制險之外加保第三責任險乃至「超額險」,這就是所謂的「超跑條款」,除非你確定絕對不會遇上超跑或豪華車。其實,有些年輕人遇上稀有車種還特別喜歡向前拍照、打卡,這就更需要避免不小心擦撞,產生巨額理賠問題的超額險了。
事實上,超跑條款的超額保險,即使是最高的2500萬保額平均每日負擔也不會超過10元,由於發生這類理賠的機率不高,所以保險公司並不會拒絕。然而更謹慎的人則會加保駕駛人自身以及自己車輛內的乘客險種。
上馬路就有風險,一般的擦撞也只是板金表皮傷,跟人的小擦傷一樣,沒什麼了不起,只要不到大塊板金更換的地步,修理費是有限的。總之,遇上車禍,唯一方式就是報警,並麻煩警察進行肇事鑑定與記錄,這才是保障雙方的唯一條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