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未迴避判決 學者:判決難公正

施凱文 2020/07/01 14:26 點閱 4950 次
民間司法改革基金會、台灣財經刑法研究學會及數名法律學者要求蔡英文總統儘速兌現司法改革承諾。(photo by施凱文/台灣醒報)
民間司法改革基金會、台灣財經刑法研究學會及數名法律學者要求蔡英文總統儘速兌現司法改革承諾。(photo by施凱文/台灣醒報)

【台灣醒報記者施凱文台北報導】「不管幾審都遇到你,真相怎麼說得清?」財經刑法研究學會、民間司改會、人權文化協會及數名法律學者1日於立法院召開「法官漠視迴避制度」記者會,呼籲政府儘速進行司法改革。台大法學院退休教授陳志龍指出,法官若參與同案件不同階段的審理,「心中早有成見,如何進行客觀的判決?」

迴避制度應遵守

台灣財經刑法研究學會理事長、也是台大法學院退休教授的陳志龍1日指出,台灣司法改革迫在眉睫,依照審級制度,法官理應避免參與同一案件不同階段的審理,「但他們已經習慣,還從寬解釋說根本不必迴避。」他說:「上訴遇到相同法官,他的自由心證已經成形了,民眾很難獲得公正的判決。」

「怎麼老是官贏民敗?」陳志龍舉例,包括大埔案、張藥房案的審判過程都有此情況,是草菅人民的訴訟權,「台中高等行政法院更腐敗,有位黃淑玲法官常跨越審級參與判決。」他認為,法官跨越審級是一種作弊,必須要強制規定,「同一法官最後又決定自己之前審的東西,根本是假面法庭、秘密決議。」

中正大學財經法律研究中心主任黃俊杰也表示,其實法院不能判定他們該不該迴避,應該以立法規範,「要有這樣的迴避制度,才能確保程序正義。」陳志龍補充說:「迴避制度是各國都要遵守的,涉及自己利益的事項本來就要迴避,這是普天之下的共同法則。」

冤錯案多蹉跎民眾

「台灣冤錯假案多,時間拖個幾十年比比皆是。」陳志龍表示,司法制度漏洞必須修改,不想再看到個案因為司法制度而遭受不公對待。前台大社科院副院長邱榮舉呼籲,台灣是個法治國家,憲法對人權保障寫得很清楚,「怎麼落實,有賴政府部門及系統依法行政,請法官不要知法犯法。」

他表示,在制度設計上大家都必須要謹守原則,如果制度出問題就該修正,「否則受害者永遠無法平反,沒辦法得到公平正義。」邱榮舉說,蔡英文總統從競選時就承諾要司法改革,要落實公平正義,「整個法律制度出問題的現在,就是最好的改造時刻,不要讓司法體制還活在威權時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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