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醒報記者施凱文台北報導】「不管幾審都遇到你,真相怎麼說得清?」財經刑法研究學會、民間司改會、人權文化協會及數名法律學者1日於立法院召開「法官漠視迴避制度」記者會,呼籲政府儘速進行司法改革。台大法學院退休教授陳志龍指出,法官若參與同案件不同階段的審理,「心中早有成見,如何進行客觀的判決?」
迴避制度應遵守
台灣財經刑法研究學會理事長、也是台大法學院退休教授的陳志龍1日指出,台灣司法改革迫在眉睫,依照審級制度,法官理應避免參與同一案件不同階段的審理,「但他們已經習慣,還從寬解釋說根本不必迴避。」他說:「上訴遇到相同法官,他的自由心證已經成形了,民眾很難獲得公正的判決。」
「怎麼老是官贏民敗?」陳志龍舉例,包括大埔案、張藥房案的審判過程都有此情況,是草菅人民的訴訟權,「台中高等行政法院更腐敗,有位黃淑玲法官常跨越審級參與判決。」他認為,法官跨越審級是一種作弊,必須要強制規定,「同一法官最後又決定自己之前審的東西,根本是假面法庭、秘密決議。」
中正大學財經法律研究中心主任黃俊杰也表示,其實法院不能判定他們該不該迴避,應該以立法規範,「要有這樣的迴避制度,才能確保程序正義。」陳志龍補充說:「迴避制度是各國都要遵守的,涉及自己利益的事項本來就要迴避,這是普天之下的共同法則。」
冤錯案多蹉跎民眾
「台灣冤錯假案多,時間拖個幾十年比比皆是。」陳志龍表示,司法制度漏洞必須修改,不想再看到個案因為司法制度而遭受不公對待。前台大社科院副院長邱榮舉呼籲,台灣是個法治國家,憲法對人權保障寫得很清楚,「怎麼落實,有賴政府部門及系統依法行政,請法官不要知法犯法。」
他表示,在制度設計上大家都必須要謹守原則,如果制度出問題就該修正,「否則受害者永遠無法平反,沒辦法得到公平正義。」邱榮舉說,蔡英文總統從競選時就承諾要司法改革,要落實公平正義,「整個法律制度出問題的現在,就是最好的改造時刻,不要讓司法體制還活在威權時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