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醒報記者祝潤霖台北報導】「若半年沒能演出、沒收入,只好轉行去賣雞排了!」藝文界的聲音,政府聽到了嗎?在15日的立法院公聽會上,藝文界代表們指出,申請紓困的資格認定是最大問題,包括演出幕後的燈光、音響人員,口頭締約的表演者,甚至自營藝術家的助理,都可能成為藝文紓困美意的漏網之魚。
證明文件難取得
「我們是被忽略的一群。」音樂業職業工會常務理事蔡迪東說,所有表演都會用到燈光音響,這群最底層的藝術幕後工作者,沒案子接可能要去賣章魚燒了。理事長林水和則表示,紓困證明文件難取得,音樂老師、歌手、主持人都沒有固定雇主,演唱、作秀往往是口頭約定,希望文化部能放寬認定。
出版商業同業公會理事長吳政宏指出,出版業的自雇者很多,當出版社不出新書,連帶會影響到編輯、美編、排版及物流業者。國際劇評人協會台灣分會秘書長黃佩蔚也說,文字工作者大部分人連勞保都繳不起,身份該怎麼認定是一大議題。
建立認證制度
「不能只短時間支持,要長期支持才能真正幫助到藝文界。」技術劇場協會理事長林璞強調,應該從法令面健全產業的發展,儘速建立藝文產業認證與證照制度,例如藝人跟藝術家該怎麼定義區分?讓想進入產業的人能獲得證照,確保長時間的工作,能保住藝文人士的工作權與生存權,才能保住整個產業的生存。
「有很多人沒有能力加入工會投保。」藝術創作者職業工會理事長莫嵐蘭說,很多人在才藝班、安親班當老師,屬於非典型的低端教育工作者。電影戲劇業職業工會理事長楊云蘋則說,幕後工作者都是自由工作者,接案時只用電話聯絡、口頭告知,最基層的助理現在也沒工作,但要工作取消半年才能申請紓困,資格限制太多。
行政單位接受藝文紓困申請,第一關就是審查資格,但疫情當前、藝文界生計困難,如以狹義認證資格,難普及需要的人,若能廣義包容受衝擊的人士,藝文紓困才不會淪為美麗的口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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