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冠疫情爆發以來,台灣在2月中旬出現首例死亡個案,是一位「中部白牌司機」,據中央疫指揮中心疫調結果,確認一位「浙江台商」是這位白牌司機的感染源。之後,浙江台商的父親call in至電視政論節目稱兒子並沒有生病,竟遭刑事局依「散播不實訊息、妨害疫情控制」,依法查處。
勿假借抗疫傷害人權
由於遲遲未能返台,部份滯留中國大陸湖北的台胞擬提告蔡政府違憲。對此,內政部長徐國勇說,這些台商、台胞「要告政府的話,他們不會贏」;徐國勇還強調,此時此刻,「他們應該集體配合政府、配合橫濱模式。」
雖然目前舉國上下都在全力抗疫,蔡政府也一再呼籲全民要團結抗疫,但這並不表示政府就可以為所所欲為,特別是在面對司法案件時,政府仍然必須謹守界線,不可假借抗疫傷害人權。
父怎知兒曾感染?
刑事局認為浙江台商的父親是在散播與疫情有關的不實言論,此舉不但不合情、不合理,也可能並不合法。中央疫情指揮中心明確表示,這位台商經過2次新冠病毒的篩檢,結果都呈現陰性,最後是因為台大及中研院在其血液中採檢到抗體,才確認這名浙江台商曾經感染。
試問,連中央疫指中心都要這麼大費周章,才能確認這位浙江台商有感染,身為一般老百姓,這位年逾7旬的台商父視,又怎麼能確定自己的兒子最後到底有沒有感染?
大動作移送
身為父視,知道兒子2次篩檢都是陰性,想必會認為應該是沒事才對;因此,看到媒體根據中央疫指中心提供的資訊,大篇幅報導兒子染疫,當然會想要喊冤。這是人之常情,刑事局有必要這樣大動作移送嗎?
台商父親說兒子「到目前(call in時)都沒有不舒服」,引起疫情指揮官陳時中不滿,認為這位父視在說謊,因為資料顯示,這位台商在那段時間有就醫記錄。有就診記錄雖是客觀記錄,但有沒有不舒服卻是主觀的感受。誰說有就醫記錄就表示這位浙江台商已經染疫了呢?
妨礙疫情控制?
至於台商父親在call in時「洩露」了就醫的醫院名字,被刑事局認為妨礙妨害疫情控制,也值得商榷。畢竟對於是否應該要公佈相關醫療機構,即使醫界的看法也不一樣,例如陳時中至今仍不願公佈院內感染的醫院名稱,但前衛生署長楊志良卻認為應該要公布地點。那麼,刑事局是根據什麼法律查處台商的父親呢?
徐國勇未審先判
關於湖北台胞因無法回家,打算控告蔡政府違憲一事,徐國勇在案件都還沒有正式進入司法程序之前,就先「宣告」湖北台胞不會贏,這對司法單位有強烈的暗示作用,非常不妥,且顯示其欠缺對人民權益的重視。湖北台胞告不告得成、會不會贏,何不等進入司法程序再說?
徐國勇要求那些台胞們,想回來就要比照「橫濱模式」。這是「何不食肉糜」的抗疫版!一般人哪裡懂得什麼是橫濱模式?湖北台胞只是想回家,至於是用什麼模式,這是政府要去努力的,不是嗎?
當初政府告訴湖北(武漢)台商、台胞,將有包機接他們回台灣,所以他們辦理了登記,如今蔡政府竟規定名單上的人不准登機、不准入境。這簡直就是變相的請君入甕,湖北台胞被蔡政府擺了一道,斷了回家的路,真是有夠冤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