禁助病人安樂死 德最高法院判違憲

林祐任 2020/02/27 17:34 點閱 8033 次
德國安寧醫學協會的拉德布魯赫認為,協助自殺必須要很謹慎,而且應是最後的選項。(Photo by Pixabay)
德國安寧醫學協會的拉德布魯赫認為,協助自殺必須要很謹慎,而且應是最後的選項。(Photo by Pixabay)

【台灣醒報記者林祐任綜合報導】協助身患絕症的人自殺可被允許嗎?德國2015年通過禁止藉由協助他人自殺「從中牟利」的法規,最高法院26日宣告違憲,理由是每人都有權利決定是否結束自己的生命。但有學者指出,協助自殺應是病患最後的選項,安寧照護也可免除絕症患的痛苦。

絕症病患不滿

根據《德國之聲》和《BBC》報導,2015年由德國國會通過刑法第217條,禁止任何團體或個人將協助他人自殺當作一門「生意」,最高可處3年有期徒刑。醫學倫理學者諾伊曼表示,自從法律生效以來,沒有任何德國醫生敢進行協助自殺,也有許多法律專家在辯論,根據這項法律,僅「向病人諮詢或提到自殺」是不是違法的。

然而,這項法律也迫使了許多身患絕症想要尋死的病患,前往瑞士或荷蘭等協助自殺合法的國家,而因經濟或身體因素無法出國的病患,多是要求親人幫忙安樂死(由親人執行並不違法)。因此,後來不少絕症病患與醫學專家聯合要求最高法院釋憲。

安寧照護也是選項

「國會可以通過預防自殺或增加安寧照護的法律,但不能立法禁止協助自殺。」最高法院的首席法官安德烈亞斯26日表示,最高法院認為每個人都有決定是否自殺的權利,不論是親手結束自己的生命,或是授權給他人進行。醫學倫理學者普茨指出,德國的教會是站在反對的立場,包括任何形式的協助自殺。

德國安寧醫學協會的拉德布魯赫則認為,最高法院的決定可能會讓協助自殺的人更大膽,但協助自殺必須要很謹慎,而且應是最後的選項,他曾遇過很多病人痛苦的要求他人協助自殺,但當他向他們提出安寧照護也可降低痛苦時,不少病人也欣然接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