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醒報記者施凱文台北報導】僅差院長協商就能通過的《礦業法》修法,卻沒列入行政院修改法案清單!環團23日質疑即將修法前,業者陸陸續續提出採礦權申請,根本就是政府在包庇。環境法律人協會專員徐孟平表示:「老舊的《礦業法》還凌駕《環評法》之上,粗糙的開採環境及申辦過程竟然無法可管!」
《礦業法》修法延宕
老舊的《礦業法》有許多「霸王條款」像是採礦業者報備後即可先開發、申請展延期間可繼續開採等不合理條款,已經過11次經濟委員會審查及4次黨團協商,5月底送院長協商只差臨門一腳,就可以完成修法,法案卻延宕至今。
「礦業法修改前夕,卻有一堆新的採礦申請提出。」地球公民基金會花東山林組主任黃靖庭表示,在《礦業法》修法卡住的幾個月中,經濟部礦務局還是持續受理新的採礦申請,包含進行環評審查的宜蘭永侒採礦案及花蓮保安林的採礦申請案,她說:「許多老礦場也來跟我們申訴,他們知道許多條款即將修改,卻始終沒看到修法的跡象,以致無所適從。」
2013年因已故導演齊柏林作品《看見台灣》中,一幕山林禿頭畫面,眾人驚覺台灣許多山林正因濫伐、濫墾及濫採逐漸消逝中。而民進黨政府答應的《礦業法》修法,已經過3任行政院長口頭承諾,卻不見本會期行政院提出的修改法案清單中,既有的採礦業者只能遵從民國19年的老舊規範。
濫採礦釀危機
黃靖庭說:「政府遲遲不通過老舊的《礦業法》修改,卻有多家業者競相申請採礦權,新礦場出現是要適應新法還是舊法?」她指出,礦場周遭的居民每天提心吊膽的飲用緊鄰開採地點的水源,還得憂心聚落會遭受開發後的不良影響等威脅。
政府如今任意接受採礦權的新申請,已違背《原住民基本法》。生態協會律師蔡雅瀅表示:「根據《原住民基本法》規定,開發其居所附近的土地,必須先諮詢原住民族或部落同意,但這實際上也沒有落實。」
人權促進會南部辦公室主任林彤表示:「如果現在對於《礦業法》修法再無任何作為,就表示行政院對人權政策及蔡英文總統對台灣原住民族道歉都只是虛晃一招。」台灣曾簽署國際人權2公約,人權會呼籲盡速修正法條與政策,以確保原住民族人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