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市府控「硼」汙染 台電認「找碴」

劉東皋 2019/10/07 17:30 點閱 15041 次
台中環保局長吳志超說明中火排放水的硼污染嚴重超標,若陳述不合理,將祭出重罰。(photo by 劉東皋/台灣醒報)
台中環保局長吳志超說明中火排放水的硼污染嚴重超標,若陳述不合理,將祭出重罰。(photo by 劉東皋/台灣醒報)

【台灣醒報特派員劉東皋台中分析報導】台中市長盧秀燕「空污季」開罰不手軟,第一個被動大刀的還是台電中火。不過,中火被處罰的原因是「硼」造成的水污染,預計可能被罰2000萬元。台電雖聲明表示「歉意」,但卻暗指市府「找麻煩」說,環保局明知廢水處理廠尚未完工,卻仍往中火取樣,「檢測結果超標即無法避免,台電對此刻意作法深感遺憾」。

硼濃度達121毫克

環保局上半年查獲中火廢水4次超標,共累計開罰2562萬元。中火為了減少空氣污染,因此透過設備防污處理,但反而造成排放水內含污染物超標。環保局長吳志超表示,今年上半年查獲的多數屬硝酸鹽氮超標。9月19日環保局再針對中火5至8號機放流水採樣送驗,又發現「硼」濃度高達121毫克/公升,遠超出標準5毫克的24倍。

因環保局今年1至9月針對中火三處排放口隨機檢測水質15次,就查獲5次不標準,已屬重大違規。吳志超說,環保局已於5日行文,要求台電依法提出陳述意見;若陳述未具正當充分理由,將依違規情節處罰,最高可罰2000萬元,或勒令停工;月底前會做出裁決。

明知故「查」?

台電聲明說,自5月起,中火已配合硼酸鹽氮排放的改善工程,而環保署是在今年公布,「硼」排放是明年才開始要納入發電廠必須主動申報的新增項目;台電也已配合改善工程進行硼排放的減排。環保局明知中火廢水處理廠改善工程尚未完成,就進廠檢測,「令人遺憾」。

盧秀燕最近一再要求中央及台電,中火如要增加2部燃氣機組,依其新增總發電電,可以減少4部燃煤機組的發電量,因此必須讓4部燃煤機組除役,而不是當成備用機組。就是考慮到,不能一直以犧牲中部民眾的健康,還拿高污染的燃煤機組作為發電不足時的備用機組。新聞局長黃國瑜亦重批,「中火是雙污事業!」嚴重影響市民健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