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TN與ETF有別 買方需承擔風險

游清淵 2019/09/02 18:49 點閱 19712 次
ETN是由券商所自行發行的金融商品,形式有點類似債券,有所謂的到期日,投資人也可在期間於集中市場以現金申購或賣出。(網路截圖)
ETN是由券商所自行發行的金融商品,形式有點類似債券,有所謂的到期日,投資人也可在期間於集中市場以現金申購或賣出。(網路截圖)

【台灣醒報記者游清淵台北報導】金管會核准的指數投資證券(Exchange Traded Note,ETN),已經進入市場一段時間,但許多投資人還是不清楚箇中玄機,甚至跟ETF搞混,其中最大的差別是,ETN是由券商所自行發行的金融商品,形式有點類似債券,有所謂的到期日,投資人也可在期間於集中市場以現金申購或賣出,關鍵在券商的信用與經營。

有如借錢給券商

投資人購買ETN的獲利模式,是由券商在合約承諾於到期日,支付在期間所追蹤指數完全相同的報酬,當然還得扣除相關手續費及保管費等成本(管理費及手續費每年約為1%,另贖回手續費率約為1%)。例如某券商發行10年期追蹤台灣50指數的ETN,投資人持有到到期日時,券商必須給投資人這10年間台灣50指數的表現報酬。

至於買賣方法部分,與一般投資股票一樣,投資人在簽署風險預告書之後,就可以直接運用既有的證券帳戶進行買賣,與ETF均為千分之一的證交稅率。

值得一提的是,券商靠著發行ETN獲取投資人資金之後,這筆金額會投資在商品所追蹤指數的成分股上嗎?答案是這與我們所熟知的ETF大不相同。當我們購買ETF,投信會以這筆基金投資於所追蹤指數的成分股上,意即有實體股票做為擔保。

反觀ETN簡單來說,就像投資人借錢給券商,券商可以拿這筆錢去做任何事情,等到到期日時依合約規範扣除管理費及手續費後給予報酬,如果追蹤的指數漲得多,券商就得返還投資人更多的金錢,反之,則造成投資人本金的虧損。

投資成本低

也因為投資人實際上不持有任何資產,不保證本金,更沒有任何擔保,因此發行券商的信用就格外重要,像是2008年雷曼兄弟破產的時候,金融海嘯就讓3檔ETN違約,使得債權人手中ETN的價值歸零。也因為這樣,所以ETN發行券商的信用,也會影響ETN的價格,例如當發行公司的信用評等被降低時,就算商品所追蹤的指數持平,ETN的價格還是會下跌。

金管會及櫃買中心亦有一套嚴格的標準來管控券商資格,包括證券商須符合淨值100億元以上、資本適足率不低於250%、財務狀況符合證券管理法令規定、以及未受有警告以上處分等條件,目前國內僅有元大、凱基、富邦、群益金鼎、永豐金、日盛、統一、元富、兆豐、華南永昌證等10家券商符合發行ETN的資格。

總之,ETN具備交易便利、投資成本低及無追蹤誤差的優點,但主要的缺點均集中在風險部分,包含了券商的信用風險,及因為標的指數的市場風險而不保證本金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