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教育刪除夫妻二字 矯枉過正(郎英)

郎英 2019/08/27 15:44 點閱 18783 次

教育部預告「家庭教育法施行細則」修正草案,擬將婚姻教育中的「夫妻」兩字刪除,以符應同婚專法及多元家庭型態。對於家庭教育法則中不再出現「夫妻」字詞的作法,實在過於矯枉過正。

本末倒置

如果需要刪除「夫妻」,那麼家庭教育法中的「父母」兩性化字眼要不要刪?「祖父母節」要不要改名?其他法令法條中的「夫妻」語詞要不要一併修訂?

因應時代變遷,尊重多元性別與多元家庭是對的,但動搖固有倫理根本,有必要嗎?教育部大可在條文中,新增有關同性婚姻的補充說明,以達到教育學生了解與尊重不同婚姻型態之目的,完全摒除夫妻異性關係存在,反而讓人對一夫一妻普世體制產生錯亂迷失,本末倒置。

適性教材是關鍵

依照規定,高級中學以下學校每學年應在正式課程外實施四小時以上的家庭教育課程及活動,另應會同家長會對學生及其家長、監護人或實際照顧學生之人辦理親職教育。

小學生、國中生、高中生及家長,不同年齡層應該施予適性教材,對於心智尚未完全成熟的學童來說,建立健全的婚姻關係很重要,認識多元的性別關係很需要,兩者應該可以並存的。就以廁所改造文化為例,為了多元性別朋友而新建性別友善廁所,但沒必要全數拆除男廁所與女廁所吧。

語詞替換只會引口水戰

再者,教育部擬在家庭教育法中新增「人口教育」的用意,就是希望倡議「繁衍後代」以解「少子女化」的國安危機,然若沒有異性配偶,如何繁衍孕育生命?教育部的修正草案,如果執意刪除「夫妻」關係,將會呈現前後矛盾混淆視聽的刻意玩弄文字遊戲。

我想同志朋友要的是更多的理解尊重與包容接納,不是無謂的語詞替換,再度引發口水論戰,挑戰歷史文化傳統,撕裂社會和諧氛圍。教育部與其花精神在修改辭彙,不如在促進同性伴侶在婚姻關係中,學習如何與配偶和睦相處、用心經營,才是維繫與壯大家庭教育價值的正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