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醒報特派員劉東皋台中報導】台中市環保局硬起來!針對台中火力發電廠連續三次水污染、且未加以合理改善,屬重大污染事件,環保局長吳志超開出2000萬元罰單,並要求於4月底提出污染改善計畫;若持續違規,將再予重罰。台電發言人徐造華指出,台電將會朝自主減產等三方向改善,以符合市府要求。
歷來最高罰款
吳志超表示,這是首次依法處2000萬元最高罰款;但若中火未能有所改善,這不會是最後一次。由於中火的水污染與空氣污染有關,而其廢水處理廠功能不足,若要能夠確實達到改善目標,環保局將要求中火在水污染改善設備完成之前,1-4號機應立即實質減產50%以上。中火也不得因廢水改善而影響空污排放,環保局將24小時即時監控空污情況。
此外,中火應於最短時間改善水質以符合標準,在月底提出最新改善計畫前,環保局仍將持續監控水污染情形,若有超標,一樣會連續處罰。未來也應依短、中、長期改善計畫落實執行,期間環保局也仍將加強稽查,若不符規定,同樣會按次連續處罰。針對全廠污水設備,中火應同步改善,若在改善期限後經檢測再不合格,不排除停工處分。
90天內需改善
「要求中火在90天內完成改善,目的在希望中火從空污減量先做起。」台中市新聞局長吳皇昇表示,依規定,自15日起算,最晚90天中火要完成水污染改善計畫。但中火的水污染嚴重, 因為在水中注氨以減少空污,卻因而造成放流水中的硝酸盬濃度過高;但若注氨量若降低,又會造成空污排放量高。
如果要根本改善水污染,必然要擴增設備;但擴增設備無法在90天內完成,台中市政府希望,中火在提出完整的設備改善過程中,短期先行從減少空污排放做起;如此,就不必為了減少空污量而在處理水中大量注氨。
對於台中市政府的裁罰,台電發言人徐造華表示,尊重地方政府的裁量。中火未來會提升應變層級,從1-4號機自主減產50%、持續降空污、及降水污等,三路並進,以兼顧環保與穩定供電需求。不過,對於是否會在5月15日的期限內繳交2000萬元罰款,徐造華未肯定回答,只說會待收到市府公文後經內部討論決定;目前以處理污染改善為優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