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視台方說不 港特首強推移犯修法

陳玨明 2019/03/21 19:21 點閱 13776 次
雖然台方已表明不會接受修訂《逃犯條例》方案,但林鄭月娥就稱修法非只針對一宗案件,而是要建立一套機制,對所有引渡要求一視同仁,故拒絕撤回修法案。(photo by  香港電台)
雖然台方已表明不會接受修訂《逃犯條例》方案,但林鄭月娥就稱修法非只針對一宗案件,而是要建立一套機制,對所有引渡要求一視同仁,故拒絕撤回修法案。(photo by 香港電台)

【台灣醒報特約記者陳玨明香港報導】特區政府提出修訂《逃犯條例》,引來港台兩地朝野激烈反彈,擔心如果中港兩地開起引渡綠燈,人民自由便不再受保障。香港行政長官林鄭月娥20日早上到香港立法會接受議員質詢,對於台灣已提出不會接受修訂《逃犯條例》方案,林鄭月娥表示,修法非只針對一宗案件,她不會撤回現時方案。

港府提出修改《逃犯條例》,成為香港立法會質詢特首的議題,建制派及民主派不約而同向林鄭月娥提出問題,包括來自商界的議員,提出港府應考慮不要作「一刀切」處理,先處理爭拗較少的嚴重罪行,不包括爭議大的商業罪行;亦有議員問及林鄭月娥,修法前是否有諮詢台灣當局意見。

聲稱民眾支持

林鄭月娥回應時稱,台灣當局多次寫信致函特區政府要求協助,「在不知如何提供協助方案之前,無法進行剛才議員所提及的磋商或其他工作。」她又指港府去年有一次回覆,審視有何方案提供協助,當特區政府有方案後會再和台灣磋商。

不過,她同時表明,不論台灣是否接受都不會撤回方案,又以負責修法的香港保安局正諮詢商界為由,企圖安撫商界。她同時聲稱,在條法諮詢時大部市民都支持修法,「因為都是彰顯公義,可以將犯法的人,特別是犯嚴重罪行的人有機會繩之於法。」

為死者討公道

然而,值得注意是林鄭月娥當初提出修法時,正是以港人在台干犯兇殺案再潛逃回港為由,聲稱收到死者父母不停寫信求助,令她「不忍心不幫」。

惟如果當台方表明不接受修法,以至因此放棄提出引渡,不能為死者討回公道,更不能彰顯公義。不過,香港法律界人士已指出,按現有機制,其實已可根據個案作引渡處理,無奈港方未有如此應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