翁死無遺囑 前妻4子鬥遺孀孤女

柯映青 2019/03/03 16:35 點閱 23482 次
老翁意外身故沒立遺囑,前妻4子與遺孀母女爭奪千萬遺產。(photo by 網路截圖)
老翁意外身故沒立遺囑,前妻4子與遺孀母女爭奪千萬遺產。(photo by 網路截圖)

【台灣醒報特約記者柯映青綜合報導】沒有預立遺囑,後代為錢爭吵不休!一名七旬張姓老翁海外意外過世,留下千萬財產及多筆不動產。老翁離婚20多年的前妻所生4個兒子,不惜對簿公堂,與遺孀和同父異母妹妹爭遺產。律師林柏男建議,應事先做好財產分配,以兼顧處理公平性,民眾實不必避諱談死亡。

遺孀怨同苦不同甘

張姓老翁再婚妻子年約50歲,她表示,與丈夫20多年前認識時,先生已離婚還經商失敗、負債百萬。她不離不棄患難與共,期間生下一女兒現已20歲。夫妻倆共同打拚進出口農業貿易,20多年來攢了千萬存款。

然而,丈夫去年突然在海外出差中意外身亡,與前妻所生的4個兒子不知從何得知丈夫留下千萬存款及不動產等遺產,跳出來要求分財產。遺孀不滿,20多年來都是她們母女與丈夫共患難,千萬財產是一起打拚出來的成果;前妻4子沒有奉養父親還向丈夫拿錢,死後還來分財產?

依法遺產平分

原來就是張姓老翁生前沒有預立遺囑,意外身亡後遺產依據民法第1138條有關遺產繼承人順序規定,配偶及直系血親卑親屬可分得「應繼分」。包括前妻4個兒子和現任妻子及其女兒共6個人,可分得遺產各1/6。

等於是前妻等4子共得遺產2/3,現任妻子和其與老翁的女兒共得遺產的1/3。老翁遺孀無法接受,主張這些遺產都是與丈夫20多年來一路打拚的成果;前妻4子在丈夫死後竟然可以跟她和女兒平分財產,對她們孤女寡母非常不公平。而前妻等4子主張,雖然爸爸再婚仍然有往來,雙方一度僵持。

親情軟化雙方

由於兩造各不讓步、擾了數個月,最後協調人一句「爸爸也不想自己的孩子吵…」雙方才軟化,以「都是爸爸的孩子」親情考量不再堅持己見,終於依民法規定達成協議,事情得以解決落幕。

蘇家宏律師提醒,若自己能夠事先寫好遺產規劃,可避免親人爭吵、財產處理不公平,一位黃姓民眾則認為,雖然無法預料哪一天可能遇到意外,但和親人談寫事先好身後財產規劃,常會擔心家人忌諱又造成誤會。

預立遺囑免爭端

林柏男律師受訪時表示,台灣因為民情避諱談死亡,很多民眾沒有事先對於自己名下財產做身後的遺囑規劃,導致身故死亡後,家屬為了爭產對簿公堂,影響社會觀感也令家屬遺憾。

避免日後家屬親人爭產訴訟,林柏男律師建議,若能事先為自己預寫名下財產分配給繼承人,一方面兼顧處理的公平性,另一方面避免因沒有亡者遺囑、親人爭訟的事端,減少爭吵、讓家族社會更祥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