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幾天,辣椒哥因為肉圓沒有加辣而爆打妻兒的新聞熱播,引發網友群情激憤,日前有人循線到辣椒哥住家堵人,將其打到送醫,連辣椒哥在醫院,都有人趨前怒罵並摑其巴掌,面對這種不理性的私法正義,民眾一片叫好,凸顯出台灣的司法予人的高度不信任感,只是,以暴制暴的結果,會不會衍生出另一個社會問題?
以暴制暴?
爬梳一下辣椒哥事件所衍生出的法律問題:根據影片,辣椒哥明顯違反了家庭暴力防治法,當事人可打113專線,由相關權責單位協助被害人緊急救援、協助診療、驗傷、採證及緊急安置。
此外,被害人得向法院聲請通常保護令、暫時保護令。於法院核發緊急保護令前,警察人員視情況在被害人住居所守護或採取其他保護被害人或其家庭成員之必要安全措施。
違反個資保護法
此外,關於有人公開在網路張貼辣椒哥住家地址,則是違反個人資料保護法,根據個資法第41條,其罰則為意圖為自己或第三人不法之利益或損害他人之利益,足生損害於他人者,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新臺幣100萬元以下罰金。
另外,動手打人者,根據刑法第 277 條 (普通傷害罪),傷害人之身體或健康者,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一千元以下罰金。
以上所提的法條,只要辣椒哥提告,那些動手的,以及轉PO個資的相關人等,都要負上相關的法律責任,筆者知道辣椒哥的行為人神共憤,但這種私法正義執法者的以牙還牙,以眼還眼的報復手段,尺度在哪裡?當直播守門人自己都不遵守法律了,誰來看守守門人?
私刑解決不了問題
我們都知道,司法程序曠日廢時,很多事情用暴力解決是最直接且快速的辦法,但我們冷靜下來想一想,那些聚眾在辣椒哥樓下的人,還不是看辣椒哥人單勢薄,若今天家暴的是黑道大哥,我不相信還有人敢這樣公開個資及動手打人。
台灣司法雖然讓很多人失望,但並不代表台灣就要走向古時候的私刑伺候,若大家縱容及默許這樣的行為發生,到頭來你會發現,有權有勢有幫派背景的人將會更無法無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