週日晚間媒體轉載網路上迅速流傳一段「肉圓沒加辣,毒打妻兒」的影片,有正義之氣的網友除了肉搜分享,也挺身而出以彰顯正義為名要教訓這名惡父,對惡父聚眾圍堵,如此非但沒制止對他人人身的不法侵害,行為本身也並無正當理由,其實已經觸犯了刑法強制、傷害和妨害自由罪嫌。
以網路號召的聚眾行為,近幾年也因為網路社群平台快速分享,鄉民肉搜手段更為高超,成為在令人髮指之社會囑目事件發生之後的「慣性」,群聚之後無法理性的結果就是拳腳相向動私刑,甚至還將現場做直播,無異是以暴制暴,這根本已經非關正義。
之前在大陸網路上還有自稱「正義魔人」、用「正義哥(姐)」之名自居,以收到投訴以後見義勇為挺身而出,以糾眾施以暴力討公道為手段,暴力行為在網路上散播過於囂行以後,被公安斷網查辦。但另一方面大陸同時也制定有關見義勇為的獎勵行為,實質區隔了主、客觀的正義。
類似「肉圓惡父」的行徑,縱使網友看了都不免會義憤填膺,也會替受害的妻兒感到忿忿不平,但以暴制暴更不足為取,這次警方罕見將見義勇為、但暴力傷害的網友移送法辦,這並不是警方冷血,而是要以法律為界制止非法暴力。
孔子曾說「見義不為,無勇也」,但是現在因為網路糾眾的行為,扭曲要施以私刑才能夠伸張正義,已經逾越法律的界限,不能稱之為見義勇為,而且已經構成暴力犯罪行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