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理網路秩序 應該於法有據(蔡孟峰)

蔡孟峰 / 媒體工作者 2018/12/10 15:37 點閱 3042 次

兩岸幾乎都在進行「清網」行動,台灣為了遏止假消息,正修法要求社群網站業者必須負責查核消息真偽;大陸則嚴打以自媒體充當「網路打手」犯罪集團,也就是利用網路蓄意散播不實消息再進行敲詐勒索;網路世界的秩序該如何管理,同樣在兩岸受到重視。

台灣自從九合一選前,總統蔡英文就親自站上火線,宣稱有境外勢力刻意散播假新聞、假消息,選後政府也將修正數位傳播通訊法,目標是社群平台業者要負有查證義務,否則將處以罰鍰。

一般認為是針對臉書平台上粉絲眾多的專頁和社團,但粉專和社團管理者除了有審核加入及刪人權限以外,對於長串留言真假並無實際調查和查核權,也是修法和實務上的最大落差。

大陸是由公安部直接發動,因為藉在網路上散播不實消息,向企業商家示警以進行勒索的自媒體已經構成刑事犯罪意圖,犯罪範圍更廣到能夠自設帳號的微信、微博和博客網站,在大陸稱這些人是「網路水軍」或「網路打手」,其中有一個大陸高人氣的旅遊美食網站也被清網,構成犯罪事實是只要藉網上發信息、炒作特定商家收取利益都被列入。

台灣也有許多利用既有平台建立自媒體的記者或部落客,也在大陸這一波清網的對象中,過去部落客或博客只在平台撰寫類似遊記作為個人記錄而已,如今演變成受雇為特定商家做宣傳,或意圖打擊再向商家收取封口費,台灣目前的修法尚未列入這類對象,但這種不實的假消息不只讓商家名譽受損,也因而助長賴此維生的自媒體,更壞了台灣公民皆記者的好意。

有效管理網路世界的秩序,不只是兩岸,也包括國際間在打擊假消息時的最大原則,台灣修法讓無調查權和查核權的平台主主掌,網民必將質疑那來的權力,蔡總統曾要求軍方成立資電第四軍種負責資安,應該當成政府機關的「種子」部隊,在警界則已在各警分局廣設資訊室更應發揮實際功能,才能達到「於法有據」,平時多在網路上巡邏,對假消息適時示警或澄清,才有主動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