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佛疑歧視亞裔生 校方:數據會說話

李牧權 2018/09/02 16:29 點閱 15718 次
哈佛大學對於司法部表態支持SFFA表示失望,並強調將種族作為招生因素是法院賦予的合法權利。(photo by Wikimedia)
哈佛大學對於司法部表態支持SFFA表示失望,並強調將種族作為招生因素是法院賦予的合法權利。(photo by Wikimedia)

【台灣醒報記者李牧權綜合報導】亞裔美國人受歧視而被削減獲哈佛大學錄取的機會?美國司法部日前表態支持非營利組織「大學生公平錄取」(SFFA)控告美國常春藤名校哈佛大學,在評鑑錄取亞裔生的過程中涉嫌種族歧視。司法部長賽辛斯更表明會站在亞裔一方,對抗種族歧視。惟哈佛校方否認指控,並羅列數據,反駁歧視之說。

司法部介入調查

SFFA於今年六月向司法部門呈交調查文件,顯示逾16萬份哈佛大學錄取學生分析紀錄,在「人格特質」(Personal traits)的評分準則上,給予亞裔學生的評分,較低於其他申請入學學生。SFFA更指控哈佛大學較偏向錄取白人、黑人和西班牙裔申請人,就算亞裔學生成績表現更佳,卻屢屢出現「人格特質」評分被拉低,導致錄取機會大受影響。

據《英國廣播公司》報導,司法部日前接納SFFA的訴訟證據表示,哈佛大學的招生流程「顯著不利」(significantly disadvantages)於具較強學術優勢的亞裔申請者。司法部表示已經介入調查哈佛大學是否因種族待遇差別而涉侵犯公民權利,司法部長賽辛斯更明言:「沒有一個美國人會因種族因素而被拒絕入學」。

校方:亞裔生上升中

對此,哈佛大學端出數據反駁指出,亞裔美國人的入學率逐年上升,目前更佔大學總錄取學生的22.2%,遠比非洲裔、西班牙裔或拉丁裔等錄取率高。數據又顯示白人學生錄取率不足50%,足以反映大學的招生政策具多元性。加上,在「優惠性差別待遇」(Affirmative action)政策下,容許大學把「族裔」納入錄取考量因素,故哈佛大學堅決否認指控。

然而,據《衛報》引述司法部意見表示,哈佛大學未能提供充分理由解釋,在招生過程中,基於「種族」因素如何影響錄取結果。因此,司法部門日前發出權益聲明,反對哈佛大學要求在審判前駁回訴訟。

除了司法部高調表態哈佛大學歧視亞裔學生爭議外,亞裔美國人的身份近期亦因電影《瘋狂亞洲富豪》而備受外界關注, 使得其權益將漸成關注焦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