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蓮地檢署檢察官林俊佑認為女兒在幼兒園遭霸凌,竟私自帶兩位警察小隊長硬闖幼兒園審案,幸而被媒體揭露。林俊佑知法犯法,顯示的是臺灣2年來,快速「法治退化、司法崩壞」一連串的骨牌效果、與全面擴散的事實。
林俊佑案反映了:法律人反法治、濫用公權力以達私人利益、視司法程序與制度於無物、利用行政權與司法權結合迫害人權。
司法權迫害人權?
林案更值得探討的是:他只是一個相對較單純的區域檢察官,為何竟敢濫用國家機器至此?最簡單也最明顯的答案就是:上行下效!
當前有一群身為高官權貴的法律人,不斷示範如何踐踏法治、扭曲法條、以一己之私、針對特定個人或群團迫害,反而可以獲得更多榮華富貴!林俊佑作為相對的小咖,只是順應各方面的大咖骨牌,隨之而倒罷了。
林俊佑案爆發的同一天,「雙俊」骨牌連環倒。教育部長、身為法律人的葉俊榮,繼「3條路」之後,再鼓吹「各退1步」。法律只有1條路、沒有3條路、就是「依法行政」。法治只有堅守是非,政客才去搓圓仔湯、才會因利益而顛倒。
台灣價值只剩選舉
行政法專家的葉俊榮,不可能不知道大學校長遴選的法律基礎,就只有一部大學法。教育部當前要阻擋管校長的各種事項理由,在大學法上1個字也沒有,尤其當朝更有多名大官有相同經歷,包括葉俊榮本人、以及表態拔管最力、也同時暴露真正弊案纏身的吳茂昆。
臺灣這2年來,經濟困頓不前、內政紛爭不斷、外交節節自毀、各種「錢沾」計畫令人心驚…對照曾經有過「臺灣錢淹腳目」亞洲4小龍之首的風光,各種「臺灣價值」相對於大陸,已經只剩下「有選舉」1項。校長遴選也是選舉的一種,葉俊榮既不能堅持是非正義,又要配合藏鏡人打擊程序正義,是要共同消滅最後的臺灣價值嗎?
臺灣法律人反法治、濫用公權力迫害人權的第一張骨牌,當然是「黨產不當委員會」。不僅國民黨,任何組織如有侵占他人財產,都應該調查救濟,但我們已經有相關的法律與程序,而不是跳過司法,由執政黨的行政機關,針對特定對象直接認定。
這麼一個簡單違背現代憲政的事實,竟要勞動監察院聲請釋憲。而司法院長許宗力在未擔任院長前,曾經著文強調保障機關的聲請釋憲權;但擔任院長後,卻將聲請案壓了1年半,不久前才舉辦一個「說明會」,顯然要繼續懸而不議。
復仇的匕首
因為答案太簡單了,包括司法院過去釋字第732號的這句名言:「國家不論用任何手段強奪人民的財產,人民手中必然握有一把復仇的匕首」。許宗力正是由法律人變政客的最大一張骨牌。
其他如北檢持續針對特定個人重啟已簽結的舊案,違反一案不兩判的現代法律原則。中選會也是由法律人陳英鈐擔任主委,卻一再阻擋與執政黨不同的公投、壓制直接民權,…實在不勝枚舉。
最高法院變翻盤院
最危險將倒的骨牌,就是正在進行的「最高法院改制案」、因其內容為縮減名額、總統任命,實為「收編案」。
當前的最高法院已經是著名的「翻盤院」,如「不當委員會」的處分,被第一、二審法院均判為違法,都被最高院推翻、且立即定讞。舉一反三,若其被收編,巨細靡遺之影響可知!
這群法律政客,有無可能將臺灣法治全盤推倒,復辟新的黨國體制?’ 令人憂心、禱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