病主法細則將預告 4類重病患可拒維生
衛福部將預告病人自主權利法施行細則草案,明訂不可逆轉昏迷者、永久植物人超過3或6個月無恢復跡象、末期病人、失智程度極嚴重無法自理者,可拒絕維生治療、流體餵食。
民眾可透過「預立醫療照護諮商」事先立下書面的「預立醫療決定」,為日後意外或重病狀況選擇接受或拒絕維生醫療、人工營養及流體餵養或其他醫療照顧及臨終相關意願決定。病主法將於108年1月6日上路,衛福部近日將預告施行細則草案,為新法上路暖身。
http://www.cna.com.tw/news/ahel/201805270143-1.aspx
回應:
之前瓊瑤曾因不忍丈夫平鑫濤失智插鼻胃管之苦,和繼子女隔空交火,也引發失智照護討論。體育主播傅達仁也因不堪罹癌痛苦,除曾遠赴瑞士拿「安樂死」門票,也希望力推台灣安樂死合法,讓人人享有「善終」的權利。
有醫生回應,預立醫療決定可減少家人代為決定的壓力,但預立之後一定要廣為跟親友宣傳、耳提面命,讓所有親人朋友都知道,以防有「只出一張嘴」的親戚,可能一句閒言閒語就壞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