黎巴嫩通過性騷擾法 最高將可判4年

郭淑鳳 2020/12/22 12:39 點閱 1945 次
黎巴嫩國會通過新法,性騷擾罪犯最高可判4年徒刑,並處以最低工資50倍的罰款,聯合國婦女署黎巴嫩辦公室推文表示歡迎。(Photo by 聯合國婦女署黎巴嫩辦公室)
黎巴嫩國會通過新法,性騷擾罪犯最高可判4年徒刑,並處以最低工資50倍的罰款,聯合國婦女署黎巴嫩辦公室推文表示歡迎。(Photo by 聯合國婦女署黎巴嫩辦公室)

【台灣醒報記者郭淑鳳綜合報導】黎巴嫩國會通過新法,性騷擾罪犯最高可判4年徒刑,並處以最低工資50倍的罰款,國會同時修改了與新法牴觸的家庭暴力法。聯合國婦女署黎巴嫩辦公室和聯合國黎巴嫩特別協調人都推文表示歡迎,認為新法提升了黎巴嫩的女權。

性騷擾定義很寬廣

根據《半島電視台》報導,性別平等組織ABAAD的女律師霍耶克表示,這將能發揮震懾作用。「在黎巴嫩經歷的經濟和社會危機中,這項新法帶來些許盼望。我們不需活在叢林法則中,還有些法律是值得依靠的。」ABAAD是對此項立法提供助力的非政府組織之一。

新法不只懲罰肇事者,也對受害者和證人提供保護。根據新法,政府明確賦予受害者尋求賠償的權利,也將在社福部設置專款,以提高社會對性騷擾的認知,並對受害者提供支持及安置。

新法對性騷擾的定義廣泛,言語、行為、色情圖片的暗示、使用電子工具進行騷擾都包括在內,霍耶克稱可算是鄰近地區此類法律中最好的。

聯合國表歡迎

國會同日也修正了2014年通過的家庭暴力法,放寬家暴的認定範圍,保障離婚後的婦女。過去許多婦女為了不想失去孩子的監護權,不得不與家暴的丈夫同住,如今婦女若因家暴離家,仍能獲得未滿13歲子女的監護權。

根據黎媒《IMLebanon》報導,。
聯合國婦女署黎巴嫩辦公室推文表示,這是黎巴嫩首次立法對性騷擾和性虐待罪犯加以懲處,並附上一張婦女們揮舞著黎巴嫩國旗歡呼的照片。

聯合國黎巴嫩特別協調員庫必斯轉推該推文時說,黎巴嫩國會通過性騷擾新法,是對鞏固女權和人權邁出了可喜的一步。他希望婦女未來可以更多參與公共及政治事務,「現在的關鍵是切實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