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之鋒為政團註冊申告 法院准覆核

陳玨明 2018/04/19 17:11 點閱 12978 次
黃之鋒在2016年成立政團香港眾志,但兩年時間一直未能港府批出公司註冊,今年初更獲回覆申請已被拒絕。(photo by 黃之鋒fb專頁)
黃之鋒在2016年成立政團香港眾志,但兩年時間一直未能港府批出公司註冊,今年初更獲回覆申請已被拒絕。(photo by 黃之鋒fb專頁)

【台灣醒報特約記者陳玨明香港報導】香港社運人士黃之鋒,在解散學運團體學民思潮後,於2016年成立政團香港眾志,但一直未能在法例下註冊成為有限公司,港府公司註冊處更在今年2月拒絕眾志的申請。擔任眾志秘書長的黃之鋒17日正式提告,望透過司法覆核推翻港府決定,法院罕有地在一天後即批出許可,並將排期聆訊。

自決不符基本法?

由於香港現時沒有政黨法,故政治團體除登記成為社團外,亦會成立有限公司,以處理帳目問題。香港的公司註冊工作,由港府部門公司註冊處統一處理,一般而言,公司註冊處在半年內,會回覆申請人的公司註冊申請是否受理。

不過,香港眾志自2016年成立以來,一直未能完成公司註冊,而在沒有公司註冊下運作,令政團在處理銀行帳目時遇到一定阻滯及困難。

黃之鋒並透露,香港眾志的黨員周庭,今年初本計劃參與立法會的補選,但最後卻被港府取消參選立法會的資格,原因是香港眾志提出的「民主自決」主張,違反香港《基本法》,而在周庭被取消參選資格後,公司註冊處亦回覆眾志,指其公司申請的的申報董事為黃之鋒及羅冠聰,加上眾志曾提出「自決」的背景,認為該公司的成立不符合《基本法》,故拒絕其註冊申請。

政治考量甚於行政

其實,這次並非首次有政團的公司註冊被拒,過去便曾有提出主張港獨的香港民族黨,亦不能註冊成立有限公司。黃之鋒擔心,主張自決的香港眾志遭遇同一命運,甚至將來提出主張「結束一黨專政」的政團,也不能擁有及成立公司,並認為公司註冊處在接近2個月後才作出決定,明顯是出於政治考慮甚於行政原因。

至於黃之鋒向法院申請司法覆核的理據,包括現時香港法例中的公司註冊條例,並沒有說明主張港獨、自決等訴求不能註冊成有限公司,港府也沒有指明主張議會抗爭、公民抗命、自決的政團,是不能註冊有限公司,質疑公司註冊處篩選及審查。此外,根據《基本法》,香港公民享有結社及表達自由,但公司註冊處現時剝奪了有關權利。

法院准許覆核

按一般慣例,司法覆核申請通常以星期計才獲回覆是否獲批准,繼而再作排期審理,黃之鋒18日就在facebook貼出法院信件,透露在入稟一天後已獲法官批出司法覆核許可,法院將會排期聆訊,直言希望由法官下令批准香港眾志的公司註冊申請,推翻公司註冊處的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