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投可凝聚對婚姻的共識(彭蕙仙)

彭蕙仙 2018/02/04 17:58 點閱 11061 次
認同同婚的陣營,將同婚連結人權與進步價值,也使得反對者蔫弱退縮,造成了一種錯覺,以為贊成同婚是台灣的主流價值。(photo by wikimedia)
認同同婚的陣營,將同婚連結人權與進步價值,也使得反對者蔫弱退縮,造成了一種錯覺,以為贊成同婚是台灣的主流價值。(photo by wikimedia)

立法院三讀通過大幅降低公投門檻後,各個團體陸續提出了不同的公投題目,期望能透過公投尋求普遍性的民意,改變或重訂政策。其中,「下一代幸福聯盟」便連續提出了「婚姻定義公投」與「適齡性平教育公投」。

在大法官作出「限制同婚違憲」的釋憲文後,同婚合法在台灣已成為一條不可逆的急速列車,無論政府有沒有針對同婚修改《民法》或另立新法,如果沒有意外,同婚將在2019年5月24日自動合法。目前看來,公投似乎是翻轉這個結局的唯一可能性。

再檢視同婚的機會

幸福盟針對「婚姻定義公投」提出的題目是「婚姻應限定在一男一女的結合」。同志運動在台灣雷厲風行,檯面上各個政黨都不敢攖其鋒,而同婚議題在還未取得一定程度的社會共識之前,就已由大法官會議一錘定音,其實爭議仍相當多,因此藍綠也都不願碰觸這個議題。

此次幸福盟的公投提案,可以說是給台灣社會認真面對、檢視同婚這個議題的機會:究竟台灣是否合適在一年多之後就成為亞洲第一個、甚至領先全世界9成國家──開放同婚的國家。

釐清台灣民意

經過去年立法院的公聽會或是歷次民調,在在顯明台灣社會其實還沒有準備好要讓同婚合法,但無奈關於同婚這個議題,長期以來,正面鼓吹的聲音向來比反對者大得太多,特別是認同同婚的陣營,將同婚連結人權與進步價值,也使得反對者蔫弱退縮,造成了一種錯覺,以為贊成同婚是台灣的主流價值。

但事實如何,或許全民公投可以提供另一個釐清台灣民意的管道。將同婚付之公投是有民意根據的。「聯合行銷公司」在2016年底做的民調顯示,有76.4%的民意認為,是否要讓同婚合法化,應交付公投決定;此外,有74%的受訪民眾認為,同性婚姻通過後將影響教育內容。

公民勇敢表達意見

因此,幸福盟提出的第2個公投題目「你是否同意在國民教育階段內,不應對未成年孩子實施同志教育?」呼應民眾的擔憂。

目前中選會要求幸福盟有關婚姻定義公投必須先舉行聽證會,以釐清相關爭點。有人解讀,看來此項公投是出師未捷,不過,這也證明了婚姻定義這個議題確實爭議性很高。既然如此,如果單憑11位大法官的意見(當時有14位大法官參與討論,11位同意,3位反對)就推翻了婚姻傳統及自然的定義,自然有疑義。

全民公投既是國家賦予每位公民的權利與權力,每位有投票權的公民都可以踴躍地直接表達對同婚的觀點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