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改善各縣市空污 中央撥9.2億基金

譚有勝 2017/12/11 18:44 點閱 16778 次
:行政院發言人徐國勇11日表示,政府將提撥20%的空污基金,約9.2億元給地方政府解決空污問題。(photo by Yu-Ching Chu via flickr used under CC lincense)
:行政院發言人徐國勇11日表示,政府將提撥20%的空污基金,約9.2億元給地方政府解決空污問題。(photo by Yu-Ching Chu via flickr used under CC lincense)

【台灣醒報記者譚有勝台北報導】為了改善中南部空污情況,政府將提撥20%的空污基金(約9.2億元)給地方政府解決問題。空保處張蔡鴻德11日在記者會上表示,空污基金主要來自工廠(固定污染源)、工地揚塵費用、汽機車空污排放(移動污染源)。這筆費用將用於補貼機車定檢與燃氣計程車的天然氣價,以及其餘空氣污染防制事項等,以改善各縣市空污的問題。

《空污法》修正草案14日將提交至行政院拍板。其中,工廠的固定汙染源管制標準由「地方自訂」改交由「中央統一」訂定,最高罰款將從100萬元上修至2000萬元,預計衝擊數以千計的鋼鐵業、石化業等。此外,修法關鍵內容包括中央將撥9.2億元的空污基金給各地方政府處理空污問題,並且考慮放寬燃氣空污排放量。

中央提9.2億給地方

賴清德11日主持行政立法協調會報,與民進黨立委討論修正草案內容。會後行政院發言人徐國勇在記者會上轉述,「中央將每年提撥20%空污基金給地方政府。」空保處長蔡鴻德說,目前空污基金來源有3項。第一、是工廠或發電廠所在地的固定污染源空污費,分配方式為中央政府40%、地方政府60%。第二、營建工地揚塵費用,因影響範圍較小,全部歸地方政府;第三,移動污染源將隨油徵收空污費,並由中央政府統籌分配。

蔡鴻德說,空污基金一年約收入72億元,其中固定污染源40億、營建工地14億、移動污染源28億;今年9月1日剛通過提高隨油徵收的空污費則增加到46億元;空污法修正通過後,將提撥2成給地方政府,約9.2億元。他進一步說明,這筆費用將按各縣市加油比例分配給地方政府,用於補貼機車定檢與燃氣計程車的天然氣價,以及其餘空氣污染防制事項等,以改善各縣市空污的問題。

考慮放寬空污限制

針對燃氣空污排放量限制,稍早前經濟部表示為求供電穩定,建議納入空污法中,以應對停限電的問題;環保署則傾向在未來訂定子法時再考量。台電董事長楊偉甫表示,現在大家希望燃煤使用量能夠減少,為了彌補燃煤電廠減少的發電量,燃氣發電廠是替補的選擇。

楊偉甫進一步說明,「如果在備轉容量率不足的情況下,燃煤電廠又因為空污問題無法運轉,燃氣電廠的空污排放限制在特殊條件下可以提出申請,不限制空污排放量。」今年有幾次燃氣電廠空污排放量超標,例如815大停電,燃氣電廠運轉就必須超過空污限制總量。

不過,除了舊的機組排放量稍微高一點,新的機組排放量已經達到管制標準。針對興達電廠提前除役,他也說,相關方案正在評估當中,由於興達牽涉燃氣燃煤發電機組,必須要同時評估天然氣的進口、接收站等問題,預估月底前評估報告會出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