颱風假爭議多 勞部:月內開公聽會

鄭羿菲 2017/10/19 14:18 點閱 11555 次
勞動部長林美珠終於承諾,颱風天放假入法議題,會在1個月內召開公聽會討論。(photo by 鄭羿菲/台灣醒報)
勞動部長林美珠終於承諾,颱風天放假入法議題,會在1個月內召開公聽會討論。(photo by 鄭羿菲/台灣醒報)

【台灣醒報記者鄭羿菲台北報導】颱風天停班停課勞工到底要不要上班?面對朝野立委跨黨派提案要將颱風假入法,勞動部長林美珠19日終於願意承諾,在1個月內召開公聽會討論。民進黨立委楊曜在立法院表示,「涉及人民權利必須入法才能縮小爭議,但勞工防災是否要雇主支付薪資,需要更多討論。」

民進黨立委林靜儀19日在立法院表示,只用「天然災害發生時停止辦公及上課作業要點」無法應對社會職業勞動的多樣性,政府在過去10多年都沒明確定義勞工在什麼情況能不出勤,「防災假入法並不是要給勞工放假,而是給予勞工『可以不出勤』的概念。」

但林靜儀也認為,醫療、防災等需連續提供勞務的行業,也需仔細討論如何兼顧協助社會責任,又能保障出勤安全。

難一體適用產業

林美珠解釋說,目前已有天災相關的作業辦法與工資給付要點,建議勞資協商颱風天出勤事宜,且各行業差異大,無法以簡單法條一體適用放颱風假,如長期運作鍋爐生產的鋼鐵產業、半導體光電等高科技產業、旅館餐廳與救災救險等行業,以法條很難逐一明定,「縱觀美國、加拿大及南韓等國,也沒有勞工在颱風天沒出勤還要照給工資的立法。」

「地方政府宣布颱風假主要是針對公職人員,實質上並非停止私人企業上班。」林美珠認為,若立法規定出勤工資加倍、颱風假時間點制定等,涉及勞資雙方權益巨大,必須納入各方政府、團體的意見審慎研商,凝聚共識再討論。

涉人民權利必須入法

楊曜指出,「涉及人民權利義務必須入法,勞動部應先盤整需要入法的作業要點,待整合後有制定需要,再召開公聽會收集意見。」他說,以作業要點運作的優點是彈性大,但缺點是沒有拘束力,要有強制力是朝野立委共識需要入法的部分,但颱風假給薪等還需要進一步再討論,因為站在資方立場來看,勞工沒上班,為什麼要給錢?對此,林美珠也承諾1個月內將召開公聽會討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