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體法推行卡關 朝野立委要介入

蔡旻豪 2017/09/19 17:49 點閱 15074 次
立委們針對國體法席次問題提出解套。(photo by 蔡旻豪/台灣醒報)
立委們針對國體法席次問題提出解套。(photo by 蔡旻豪/台灣醒報)

【台灣醒報記者蔡旻豪台北報導】體育改革聯會最近和體育署署長林德福上演隔空口水戰,針對體改聯質疑「國體法」協會團體會員佔有50%的席次是體育署護航舊勢力。民進黨立委黃國書19日受訪時建議,「章程草案要退回重擬、施行細則討論需擴大參與、相關子法訂定機制公開透明。」體育署要改變既定立場,立院也會邀請體育署前來質詢。國民黨立委柯志恩則指出,關鍵是雙方信任度不夠,體育署首先得釋出足夠善意。

林德福日前發文表示,「世界各國負責洲運會及奧運會的全國性單項運動協會,有哪個協會組織團體會員的比率低於50%?」並在臉書上與網友打起筆戰。體改聯強調,「體育署把協會未來章程範本團體會員理事席次,在總席次35席中佔半數17席」等於保障過去協會舊有勢力,新進力量難以介入。雙方你來我往隔空批判,難尋共識。

執政立委提解套

「不管是團體會員還是協會成員,比例都不要過半。」黃國書表示,國體法重要精神在於避免協會壟斷運作。他認為,協會、團體席次各占40%、個人席次20%是當初草擬時最理想的比例,當然全國性體育團體設計包含地方性體育團體,然而考慮若擴及地方性體育團體內容非常龐雜,因此包含在團體會員項目裡面。

黃國書進一步指出,為了避免黑箱與人頭會員的弊端,可以考慮明文規範設計,例如,會員名單的公開、擬定選舉委員辦法等;而當初立法未要求的環節,例如,團體會員的民主產生機制以及監事產生方式等,是目前章程草案尚未處理但可以加強的部分。

針對後續國體法的相關工作,他要求體育署要做到「章程草案退回重擬、施行細則討論擴大參與、相關子法訂定機制公開透明。」他表示,「體育改革要從體育署開始」,體育署要認清長期以來民眾累積的不信任。體育署要和體改聯取得共識,「國體法卡在這太可惜。」加上22日立法院正式開議,也會建議教育文化委員會針對體育署所提出的國體法相關子法進行審議。

在野立委看此事

「體育署和體改聯彼此信任度不夠,兩方都怕席次過半造成權力不對等。」國民黨立委柯志恩點出問題關鍵,席次人數方面體育署強調17人為「上限」,但對於體改聯來說17人則是「過多」,雙方應藉由民主機制,取得彼此的信任度。

柯志恩建議,體育署在第1、2年時,要釋出足夠的「善意」,比如,最寬鬆的上限、降低參與人數,當然不排除被團體「整碗拿走」,但可以日後再修正,不應起初推行即定出這麼高的上限。

時代力量立委徐永明認為「新法難敵舊部長」,體育署將團體會員「不得超過50%的上限」曲解成「近50%的保障名額」,此章程範本根本是「錯誤示範」,應該退回重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