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府強推一地兩檢 勢引嚴重爭議

陳玨明 2017/07/27 21:35 點閱 20787 次
爭議多年的香港高鐵項目,現時隨時會因一地兩檢方案而引發新一輪社會抗爭,同時再打擊香港人對中港兩地政府的信心。(photo by 香港政府)
爭議多年的香港高鐵項目,現時隨時會因一地兩檢方案而引發新一輪社會抗爭,同時再打擊香港人對中港兩地政府的信心。(photo by 香港政府)

【台灣醒報特約記者陳玨明香港報導】廣深港(廣州、深圳、香港)高鐵項目香港段項目落成在即,當中最大爭議的一地兩檢方案,26日終於出爐,最終港府劃出一個內地口岸區,並將之「視為」香港範圍以外,區內將實施大陸法律,令新一場夾雜政治、法律和民生的角力隨即在香港社會展開,此方案如強行實施,恐引發重大爭議,更嚴重破壞《基本法》與一國兩制。

高鐵也曾一地兩檢

被視為如同香港憲法的《基本法》中明文規定,大陸全國性法律除列於基本法附件三內者,不在香港特別行政區實施。而獲豁免的法律,主要包括國旗法、國籍法及外交法律,因此,大陸的出入境及海關法例,按理不能在香港範圍實施,亦因此當香港政府在2009年時提出高鐵項及及採用一地兩檢方案時,已被泛民主派質疑,做法並不可行,且必然會違反基本法精神。

結果,港府研究經年後,在26日公布的方案中,利用基本法第20條作切入點,提出把將來位於西九龍的高鐵總站內部分樓層範圍,剔出香港司法管轄區,宣稱有關地方雖然在香港境內,但不屬於香港,故基本法不適用,可實施大陸法律。

基本法第20條是指:香港特別行政區可享有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和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及中央人民政府授予的其他權力。該條文過去一直被理解,是全國人大可授權香港增加權力,惟現時卻被港府引用來「放棄」權力,而由於全國人大是中國大陸最高權力機關,最終只要全國人大通過決議,香港市民根本無從反對方案。

如同重劃香港版圖

然而,如此的方案,如同重劃香港版圖,翻查中國憲法,當中只授權全國人大決議設立特別行政區,卻未見授權可單方面改動特別行政區的範圍,而如果全國人大具有如此權力,論者當可質疑:是否可把香港其他地方如整個新界或中環剔出香港範圍?

其次,是這個版圖概念是兩維層面,翻查1997年中國國務院頒發的行政命令,香港行政區範圍有包含坐標在內的界線,但現時一地兩檢方案,卻因為只涉及地底下部分樓層,如此將涉及三維空間,實際上是難以劃界。

香港大學法律學院教授陳文敏就指出,現時的一地兩檢方案,起碼違反了14條《基本法》條文。而截止27日,已有4名市民,針對一地兩檢方案向法院提出申請司法覆核,認為方案違反多條《基本法》,要求法庭撤銷及暫時禁止政府執行相關決定。而主事的香港官員,包括運房局局長陳帆、保安局局長李家超、律政司司長袁國強及特首林鄭月娥,均被列為答辯人,若法院批准審議,他們將需要出庭作供。

打擊港人對港府信心

不過,就算最終法院拒絕受理,港府能推行方案,也將對香港社會帶來負面氣氛,甚至引發新一輪的抗爭運動。事實上,近年中港關係早如履薄冰,銅鑼灣書店事件涉及內地人員來港執法問題,引來香港人反彈,現時港府變相引入內地法律,將打擊香港人對港府信心;此外,現時港府的做法,更難言是依法辦事,故此將進一步破壞香港的法治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