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醒報記者蔡旻豪台北報導】為把關民眾用藥安全,健全藥品出藥廠後的儲存及運輸品質,食藥署26日在記者會上表示,自去年7月1日開始稽查西藥製劑廠及販賣藥商是否符合「西藥藥品優良運銷規範」(GDP)安全標準,期間查獲中榮、天良公司不法行為的藥廠,將要求限期改善。
食藥署修訂藥事法規定,並於6月14日公告實施。明定經營藥商批發、輸入及輸出業者實施西藥優良運銷規範,將所有執行藥品批發運銷之藥商納入GDP管理法源。為此,稽查人員預計將花費2年半時間相繼完成800多家藥商運輸品質的查核。至7月18日止,僅148家通過GDP服合性評鑑,還有500多家待檢查。
GDP檢查項目包括保持藥品的品質,從生產到消費過程中,始終使其處於恆定低溫狀態,也是查核的重點項目之一。食藥署風險管理組科長謝綺雯表示,業者藥品運送保存的冷藏溫度需維持在2~8度c、冷凍依藥品種類不同至少需於負20度c以上標準值。
謝綺雯說明,稽查重點會放在每家藥廠的批發行為,藥廠是否都有投資或委外配置專門運輸藥品用的冷鏈物流車,專門做於運輸藥品用途。她進一步說明,藥廠委託物流業者運送的話,會注意藥廠是否有簽約證明以及物流車需符合GDP需求。
前幾年的「仿冒藥品事件」及「藥品改標延長效期事件」造成民眾對於用藥安全產生疑慮。食藥署指出,透過這次公告實施「西藥藥品優良運銷規範」施行項目,讓業者有法規可以遵循,使民眾能夠安心用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