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盛裝生禽雞蛋的塑膠籃若有明顯髒污(如圖),防檢局26日起稽查將直接開罰。(photo by 林亭妤/台灣醒報)](/system/assets/images/000/035/694/big/%E5%9C%96%E8%AA%AA%EF%BC%9A%E7%9B%9B%E8%A3%9D%E7%94%9F%E7%A6%BD%E9%9B%9E%E8%9B%8B%E7%9A%84%E5%A1%91%E8%86%A0%E7%B1%83%E8%8B%A5%E6%98%8E%E9%A1%AF%E9%AB%92%E6%B1%A1%EF%BC%88%E5%A6%82%E5%9C%96%EF%BC%89%EF%BC%8C%E9%98%B2%E6%AA%A2%E5%B1%8026%E6%97%A5%E8%B5%B7%E7%A8%BD%E6%9F%A5%E5%B0%87%E7%9B%B4%E6%8E%A5%E9%96%8B%E7%BD%B0%E3%80%82%EF%BC%88photo_by_%E6%9E%97%E4%BA%AD%E5%A6%A4%EF%BC%8F%E5%8F%B0%E7%81%A3%E9%86%92%E5%A0%B1%EF%BC%89-%E4%B8%8A.jpg?1497351914)
【台灣醒報記者林亭妤台北報導】「只要使用後不再回到養禽場重複使用,則蛋商使用的一次性裝載包材材質,可以是紙箱,也可以是塑膠盒。」農委會防檢局13日表示,26日起將開始稽查生鮮禽蛋未使用一次性裝載包材業者,開罰3~15萬元;第二波則針對雜貨店、早餐店等盛裝禽蛋的籃子,若有明顯髒污也要罰。
生鮮禽蛋使用一次性包材的政策,遭外界認為連3度髮夾彎,防檢局局長黃㯖昌13日在記者會上重述來龍去脈並澄清說,法規一個字都沒更改過,只是內容沒有明確規範一次性包材的材質,他強調,「使用過1次就要丟的不是塑膠籃,而是塑膠籃內的內襯紙、直接盛裝禽蛋的紙箱、蛋盤、蛋盒等,這些才是所謂的一次性包材。」
由於內襯紙的材質並沒有明確規定,黃㯖昌說,蛋商不論想使用瓦楞紙、泡棉還是塑膠袋來當作一次性丟棄包材,法規都沒有明定不可以,只是蛋商們都知道使用瓦楞紙將最省時、省成本,平均每顆蛋只分擔2分5錢,蛋商裝填包材時只要2秒,「因此使用一次性包材也絕對不會成為蛋商漲價的理由。」
黃㯖昌接著歎說,台灣直接使用塑膠籃裝生鮮禽蛋的文化已經延續10幾年,一時無法要民眾馬上接受一次性包材的觀念,但他個人對於店家賣散蛋的方式非常不滿意,中南美洲、史瓦濟蘭、日本等國都已在販售較衛生的盤蛋,尤其是日本,市面上99%都是洗選蛋,甚至標榜可以生吃,「希望台灣的禽蛋銷售與衛生習慣,可以趕上日本水準。」
農委會防檢局組長彭明興表示,26日起將優先稽查先前遭防檢局開出勸導單的528家業者,若未改善,將直接開罰3~15萬元。其餘的優先開罰對象則有2類,一是塑膠籃內未放置一次性丟棄的內襯紙者,是違反《動物傳染病防治條例》第14條,開罰3~15萬元;二是塑膠籃外觀若明顯髒污者,是違反第20條,一樣開罰3~15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