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購風電採競價? 能源局:是誤解

鄭羿菲 2017/06/06 13:53 點閱 22291 次
近日傳出收購離岸風電將「強制競價」,引起業者投資怯步,但能源局長林全能澄清,一切都是誤傳,風電收購不受任何影響。(photo by 鄭羿菲/台灣醒報)
近日傳出收購離岸風電將「強制競價」,引起業者投資怯步,但能源局長林全能澄清,一切都是誤傳,風電收購不受任何影響。(photo by 鄭羿菲/台灣醒報)

【台灣醒報記者鄭羿菲台北報導】針對外傳未來收購風電將「強制競價」,使國際廠商投資離岸風電卻步,進而影響非核家園?「風電收購制度不會改變。」經濟部能源局長林全能6日接受本報專訪時澄清,風電用地之前並非「國有營業地」,如以往拿來曬鹽,現設置太陽光電才會改變收購制度,離岸風場在海域中不受影響,而「技術移轉」是扶植本土產業的方式之一,也會在與廠商合作中發展。

蔡政府自喊出「2025年非核家園」後,台灣能源政策朝向逐步廢核、開發綠能發電的方向,預計在2025年的發電目標是天然氣佔總發電量的50%、燃煤佔30%、綠能佔20%,其中離岸風電場在長期計畫中將在2025年發電3GW、中期的2020年目標則是發電0.5GW,經濟部大膽預測離岸風電的開發,將可帶動6135億元的投資額。

風電收購髮夾彎?

不過,近日傳出經濟部召開106年度的再生能源躉購費率審定會,增加要求設在「國有地」上的再生能源必須經過「遴選」及「容量分配」的相關作業,通過的業者才能參與開發,且電價收購採「競價方式」。媒體報導風電業者聞風色變,因去年離岸風電收購價是7元,若採強制競價,每度收購價恐下殺到3元,在利潤大幅限縮下,投資意願大打折扣,也進而影響到蔡政府對綠能發電的規劃。

「這是誤解,離岸風電的電價收購方式並沒有要推動強制價格競價。」林全能6日接受本報專訪時解釋,日前雖有召開再生能源躉購費率審定會,新增在國有地上的招商遴選方式,但所指範圍是「之前為國有營業用地」,簡單來說,過去可能是曬鹽的土地,現在要被拿來做太陽光電的設置用地,所以得要有一定的遴選程序及容量分配的程序。

離岸風電照舊

林全能進一步說,「國有地的部分主要是針對太陽光電,離岸風電場並不包括在內。」他指出,風場用地是在海域中,雖然電網基礎建設是在港口,但只是提供業者作業的環境,並不是電場的設置址,「我可以很明確地說,離岸風電的收購完全不受任何影響,而106年的每度風電躉購費率是6.004元。」

民進黨團幹事長葉宜津6日在「永續能源離岸發電,要求技術移轉」記者會上表示,台灣是全球公認的十大優良風場之一,國際廠商紛紛願來台投資風電,但相關產業必須在地化,目前中鋼已能製作風電的100公尺高的鋼管骨構,「政府未來與合作廠商簽約時,必須納入『技術移轉』合約,讓台電、中鋼、台船等相關產業公司跟上國際風電先行者的腳步。」

「風電開發是政府補助、人民的納稅錢,當然希望能讓本土產業與國際接軌,技術移轉、來台設廠等,都是互相合作的方式,委員有所建議,我們會繼續朝此方向運作。」林全能回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