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家:罪犯「可教化」 先思考如何量刑

黨一馨 2017/05/14 19:04 點閱 21868 次
龔男9日在法警戒護下聆聽宣判。(photo by網路截圖)
龔男9日在法警戒護下聆聽宣判。(photo by網路截圖)

【台灣醒報記者黨一馨台北報導】罪犯「可教化」問題最近再度成議論話題,台北市立聯合醫院院長楊添圍14日接受本報專訪時表示:「與其爭論死刑存廢,我們應先討論『死刑如何量刑』。」他說,從精神醫學觀點判死與否有兩個考量:「是不是有一些東西不該歸責於他?是不是有一些東西應該歸責於他?」

2015年龔男潛入北投區文化國小,隨機殺害8歲劉姓女童,震驚社會,一審時認定龔男患有思覺失調症,二審認定龔男接受醫療,還是有回歸社會的可能,9日遂依成人故意對兒童犯殺人罪,判決無期徒刑。

判決一出,社會譁然,台北市立聯合醫院院長楊添圍14日受訪時表示,「可教化」這個概念在台灣精神醫學其實尚未有共識,楊說:「與其爭論死刑存廢,我們應先討論:『死刑如何量刑』。」從精神醫學觀點,判死與否有兩個考量:「是不是有一些東西不該歸責於他?是不是有一些東西應該歸責於他?法律上的用語叫作『減輕因子』、『加重因子』,台灣目前對此蠻少理性討論。」

醫學倫理角度

若從醫學倫理角度,幾起重大事件的加害者都不算年長,鄭捷才20出頭,翁景玉才30幾,「就醫學倫理考量,一個青壯年,在沒有嘗試的情況下,我們沒有辦法獲知他可教化與否。」、「之前是不是累犯,也會是一個判斷的標準。」

楊添圍指出,嚴重的精神疾病像思覺失調、躁症、妄想,這些疾病較非社會心理造成,生理因素主宰較大,「為什麼需要討論減刑或無罪與否,來自一個思考:『他們不是自己招致來的』,疾病對他們來講已經是很大的處罰,所以我們會思考用『治療』代替處罰。」

精神病人的結構性困境

相較於憂鬱症,社會大眾對思覺失調症的理解與容忍較少,楊添圍提到幾起重大社會事件發生後,精神科醫師深切體會,病人較常和家屬爭執,家屬亦較常誤讀病人的情緒表現,「病人覺得好像作為一個人的七情六慾都不該存在,家屬也可能覺得先不要讓病人出去。」,這與精神醫療期待病人融入社區背道而馳,「他們如何存活在這個社區裡面,一直是個結構性的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