終審法官總統任命? 司改會:再由國會同意

鄭羿菲 2017/04/25 11:36 點閱 21220 次
司改會執行長高榮志認為,若終審法官的選任,最後再經過國會行使同意權,會較符合民眾對「權力分散」的概念。(photo by 鄭羿菲/台灣醒報)
司改會執行長高榮志認為,若終審法官的選任,最後再經過國會行使同意權,會較符合民眾對「權力分散」的概念。(photo by 鄭羿菲/台灣醒報)

【台灣醒報記者鄭羿菲台北報導】針對最高法院及最高行政法院法官(終審法官),將由總統任命,遭各界質疑政治將介入司法,司改會執行長高榮志25日在記者會建議,「若在總統圈選後,加上須經由國會行使同意權,比照大法官的選任制度,將可增加『權力分立』的信賴,權力越分散會越好。」

國是會議決議

現行的94名終審法官選任方式,是由司法院長選出相關人選,經過由各級法院代表所組成的「人事審議委員會」同意後,再由院長任命,而司法改革國是會議24日通過決議,在訴訟組織金字塔化立法後,5年內將實施終審法官縮減為21人,且選任程序改為司法院長提出3倍人選,經由考試院代表、學者及社會公正人士組成的遴選會篩選出2倍人選,最後經過總統任命,此議遭社會各界關注是否政治介入司法。

「終審法官由總統提名是政治任命,並非干預司法。」司法院秘書長呂太郎解釋,法國及德國等19國,終審法官都是採政治任命,台灣現行終審法官由司法院長任命,反而在國際上較少見。但代表台灣透明組織監事的司改委員、前記者王文玲認為,「終審法院是對民眾個案的終局判決,若政黨贏得大選,恐形成行政、立法及司法人事一把抓,司法將更受質疑。」

現行易生保守

「有一點是值得肯定的,就是遴選終審法官的委員多元化,但是否由總統作最終任命,有待討論。」林永頌25日在「建立完善配套,才能打造堅實金字塔訴訟架構」記者會上回應,現在終審法官挑選的方式,只選擇採納終審法院法律見解的法官,對於採納「突破性」法律見解的法官,便不採用,容易造成「近親繁殖」的保守現象。

林永頌指出,金字塔訴訟架構的最終目標,是終審法官解釋法律的性質與「大法官」相似,但與大法官不同的是人事選擇的權利並不全在總統手上,「我認為遴選委員會及司法院長才是選賢舉能的關鍵,沒有他們的推選,總統也沒得選。」

「政治任命不一定就代表政治干涉司法,像是美國的終審法官就是由總統任命,只是背後需注意制衡政治力,若民眾憂心政治介入司法,相關的選任制度可以再討論。」林永頌認為。

最後經過民主國會

高榮志說,權力能夠越分散越好才能相互制衡,若未來大法官與終審法官的工作形式相似,民眾可能會問為何二者的選任制度不一樣、為何大法官可接受民主國會行使同意權增加民主正當性,「我個人認為,終審法官人選由院長與遴選委員會提名、總統圈選後,再經過國會行使同意權,民眾的觀感會比較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