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醒報記者吳宇涵台北報導】「如同再好的球員也要有球場來比賽,國片也要有適當的展演空間。」財團法人台灣媒體觀察教育基金會9日舉辦「我要活下去─映演比率能救國片嗎?」座談會,邀請業界牽猴子整合行銷總監王師、學界政大傳播學院教授馮建三等人,共同討論國片映演比率的問題,業界代表認為內容才是王道,學界則認為需要公權力介入,制訂保護政策。
關鍵在內容供給
「其實我是不支持映演比率這個政策的,」王師表示,他作為電影產業的公關和行銷角色,應該支持這個政策,因為他將會是最直接的受益者,但他認為,台灣電影最關鍵的問題「不在於通路,在內容供給。」現今觀眾娛樂選擇多,所以當國片品質出現問題,觀眾信心一再被摧毀後,「『國片』這兩個字將來聞起來不會是香的,而是臭的。」
「電影文化做為社會共感根基,無疑是一種最直接、感染力最大的呈現方式。」野薑花公民協會理事長陳雪梨認為,電影是作為文化認同的一種重要工具,尤其台灣社會現在相當分歧,更是需要培養「共同感」。
韓國做法值得借鏡
陳雪梨舉韓國為例,韓國人在1999年簽訂WTO時,仍堅持保留文化例外條款,保護他們的國片,規定一年當中要有146天播映韓國片,因此,韓國的國片到了2006年市占率已達63%,直到美國抗議,才降為73天,「但這73天目前來說意義已不大,因為他們的國片現今每年都可以保持在40%至50%的市占率。」
「全世界只有少數國家在自由市場運作時,還能保持著電影業蓬勃發達。」馮建三認為,政府的公權力應該介入,強力執行保護國內電影、電視產業,馮建三質問政府,「如果你們認為『認同』是一件重要的事,你們怎麼都不重視我們透過電視、電影來表達我們自己情感、意志和想法的機會呢?」
「關心電影文化產業的朋友們,常常都會將韓國拿來做比較,但韓國實在不適合作為參考值。」針對前面講者將韓國作為例子,影評人膝關節,同時也是威秀影城公關經理的李光爵表示,韓國因為具有特殊國情,「民族自決」意識至上,因此WTO簽訂時,所有影業人員都是剃光頭上街遊行,捍衛國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