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照中心分擔照護 醫:陪伴最緊要

林亭妤 2017/04/04 17:16 點閱 20453 次
欲將失智長者送往日照中心,也要注意長者情緒,需陪伴他們熟悉環境。(photo by 總統府 on Flickr used under Creative Commons license)
欲將失智長者送往日照中心,也要注意長者情緒,需陪伴他們熟悉環境。(photo by 總統府 on Flickr used under Creative Commons license)

【台灣醒報記者林亭妤台北報導】日照中心為喘息照顧服務的其中一種模式,除可分擔病人家屬的照護壓力外,還可提供心理衛教、情緒支持等。但衛生福利部桃園醫院身心內科醫師蔡孟釗4日提醒,各日照中心之間仍存有差異,需注意住家地緣性、收費標準、收受個案類型3事項,且好的日照中心和長照機構等候名單都很長,民眾選擇時也需列入考慮。

台灣臨床失智症學會理事、亞東醫院神經內科主治醫師甄瑞興受訪時則提醒,不能想著將早中期的失智長者丟到日照中心照護後就一了了事,事實上送往中心後仍要花點時間停留陪伴,否則容易讓長者出現「被遺棄」的感覺,反造成不好效果。

日照中心通常是社區性質,編制採用醫院模式,配有專科醫師、精神科護理師、精神社工師、職能治療師、照顧服務員等,主要處理有精神及行為問題的失智個案。

蔡孟釗4日指出,病情不需住院但需密集精神復健者、需密切觀護的亞急性期患者、持續認知起伏及精神症狀起伏的個案等,便仰賴精神日間復健醫療中心的介入,應用藥物合併非藥物治療,協助改善精神症狀。

「當患者已由專科醫師臨床判定符合輕中度失智症標準,且家屬照顧上有一定程度的困難,就可考慮將患者送往日照中心。」蔡孟釗表示,日照中心提供白天的照護、餐點、簡易復健,某些機構還會不定期舉辦戶外踏青活動,帶長者接觸外面世界,讓照顧者可安心工作,下班時再接老人家返家休息。

蔡孟釗說,選擇日照中心時,主要需考量3點:住家地緣性、收費標準、日照中心接受個案的類型,若是車程遙遠、甚至沒有大眾運輸工具可到達的日照中心就不建議選擇,不過城鄉差距明顯,這點還有賴政策和社會大眾共同努力克服。

甄瑞興則提醒,早、中期的失智症患者還認得出家人,如果只將患者送到日照中心後就了事,小心「大錯特錯」,這些長者可能以為「被遺棄」而出現抗拒、反覆無常的情緒,一開始建議1個禮拜先過去2次就好,且家屬要陪同,帶長者參觀當地環境、與其他老人家熟悉,「最好選擇有溫馨、舒服感的日照中心,久了以後長者還能主動、開心地前往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