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醒報實習記者王慶宇特稿】美國總統川普於1月27日簽署行政命令,禁止七個穆斯林國家的人民入境美國,引起國內與世界譁然,更使地方槓上中央政府,讓川普的旅遊禁令在3日遭緊急凍結。目前全案在美國聯邦第九巡迴上訴法院審理中。以下是整起事件的基本問答。
Q:什麼是總統的行政命令?
A:行政命令是美國政府體制中,賦予給總統的權力。因立法過程耗時,因此准許總統以行政命令的形式,採許必要行動。近年來最著名的例子就是911事件之後總統所發佈的行政命令,快速且有效的切斷恐怖份子的資金來源。
Q:川普發佈的行政命令內容?
A:自行政命令發佈時間起算,120天內禁止所有難民入境,以進行背景審查。此外,針對伊朗、蘇丹、敘利亞、利比亞、索馬利亞、葉門和伊拉克等七個穆斯林為主的國家公民,暫停核發簽證九十天(外交、聯合國簽證除外)。最後,無限期禁止敘利亞難民入境美國。
Q:3日的禁制令是誰核發?又是誰提告?
A:針對此行政命令的全國禁制令是由西雅圖聯邦地方法院法官羅巴特所核發。而向地方法院提出告訴者為華盛頓州與明尼蘇達州,由兩州檢察長代表提出告訴。他們認為該行政命令無差別禁止穆斯林國家公民入境,已違反憲法保障的宗教信仰自由與移民的權利。
Q:美國司法部的訴訟策略為何?
A:強調總統本身擁有驅逐或拒絕任何外國人入境美國的權力,屬於行政權的規範,不應受到司法權的管轄。並要求法院立刻解除禁制令,恢復川普的行政命令。
Q:川普本人對此事的反應?
A:喜歡以推特治國的川普自3日禁制令生效之後,發佈了數則推文,使用了「荒謬」、「很糟的決定」、「壞人應該很高興」、「法官讓美國陷入危險」等字眼,表示如果發生恐攻的話,要把責任歸咎於法官與司法體系。他希望法院應快速解除禁制令,否則將面臨歐洲不斷遭遇恐攻的情境。
Q:目前本案的審理狀況為何?
A:美國司法部對聯邦地方法院之判決不服,已上訴至聯邦第九巡迴上訴法院(美國聯邦法院體系三級制的第二級),要求立即解除禁制令,但遭駁回。本案已於7日召開網路聽證會,預計將會在本週作出宣判。無論結果如何,兩造應該都會將這場司法大戰延燒,上訴至最高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