臉書轉貼涉侵權? 律師:不易成立

鄭羿菲 2017/02/06 18:35 點閱 37817 次
民眾上傳臉書的文章、照片、影片等資料設定公開可否任意引用,是現階段《著作權法》還在「形塑」的議題。(photo by 網路截圖)
民眾上傳臉書的文章、照片、影片等資料設定公開可否任意引用,是現階段《著作權法》還在「形塑」的議題。(photo by 網路截圖)

【台灣醒報記者鄭羿菲台北報導】「在臉書上傳的照片、文章等設為公開,在民眾心中有合理期待可以流傳,下載轉傳違反《著作權法》的看法,是有討論空間的。」司法改革基金會執行長高榮志6日受訪時表示,但若內容設定「朋友」才看得到,卻遭引用流出,就會有爭議。前北市法規會主委葉慶元亦指出,「媒體的下載引用雖超過臉書的規定,但仍屬《著作權法》保障的合理使用範圍,不違反相關法律。」

設公開能否引用?

民眾上傳到臉書上的文章、照片、影片等資料,他人可以隨意下載轉傳嗎?經濟部智慧財產局日前指出,並非所有設定為「公開」的臉書貼文資料,都可以任意使用,涉及智慧財產權相關的相片、影片及文字等,這些「內容」只限於臉書分享鏈結使用,就算民眾貼文時設定為「公開」,「只要未經當事人同意,自行下載後轉貼、轉傳等行為都會構成侵害著作權的行為。」

「智財局的解釋比較屬於傳統的《著作權法》,如出版書籍不能未經同意任意翻印等觀念,在新興社群媒體是否適用,容有挑戰的空間。」高榮志6日受訪時表示,在新興領域中飽含「創新」元素,而著作權法在創新領域的規定都還在「形塑」的階段,民眾將貼文設定為公開,其他人心中就存有「合理期待」貼文的內容可任意流傳,畢竟「設定公開」的動作,就代表不怕別人引用。

創作品須留意「CC授權」

高榮志說,但若貼文設定為「非公開」,卻被朋友引用流傳,可能就有侵犯隱私權等爭議。他進一步說明,網路上有許多創作者上傳作品,而其中「CC授權」模式是大部分網路創作者所共識的授權方式,也是網路社群自行發展出來的模式,若胡亂下載再製,便會違背「CC授權」的相關規範。

「貼文設定為公開,在臉書的使用契約上是同意他人轉載,只要民眾非商業使用、不涉利益關係,基本上問題不大。」葉慶元指出,但若民眾下載後加入非原創的元素,就涉及「重製」的爭議,無論是政商名流在粉絲團表達意見,或是一般民眾的臉書平台都相同。

媒體引用受保障

葉慶元說,我國《著作權法》(第52條規定為報導、評論、教學、研究或其他正當目的之必要,在合理範圍內,得引用已公開發表之著作。)保障媒體評論的使用資料來源,只要是目的正當,儘管下載影片後加入字卡或非原創的畫面,再上傳到自己的媒體平台,雖然超過臉書使用規範,但並不違反著作權法。

民眾若發現自己分享的內容未經授權就被使用,可於第一時間要求對方先行刪除,或是搜集相關證據進行訴訟,以維護自己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