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藥署6日公告,7月起市售奶油、乳脂、人造奶油與脂肪抹醬等產品的標示將從嚴規範。(photo by Brian Teutsch on Flickr used under Creative Commons license)](/system/assets/images/000/033/437/big/%E5%9C%96%E8%AA%AA%EF%BC%9A%E9%A3%9F%E8%97%A5%E7%BD%B26%E6%97%A5%E5%85%AC%E5%91%8A%EF%BC%8C7%E6%9C%88%E8%B5%B7%E5%B8%82%E5%94%AE%E5%A5%B6%E6%B2%B9%E3%80%81%E4%B9%B3%E8%84%82%E3%80%81%E4%BA%BA%E9%80%A0%E5%A5%B6%E6%B2%B9%E8%88%87%E8%84%82%E8%82%AA%E6%8A%B9%E9%86%AC%E7%AD%89%E7%94%A2%E5%93%81%E7%9A%84%E6%A8%99%E7%A4%BA%E5%B0%87%E5%BE%9E%E5%9A%B4%E8%A6%8F%E7%AF%84%E3%80%82%EF%BC%88photo_by_Brian_Teutsch_on_Flickr_used_under_Creative_Commons_license%EF%BC%89-%E4%B8%8A%E7%A8%BF.jpg?1486374494)
【台灣醒報記者林亭妤台北報導】乳脂肪將須達到80%以上,才是「正港的奶油」!食藥署將對各項市售奶油、乳脂、人造奶油與脂肪抹醬等產品的標示從嚴規範,並從7月起正式施行。北醫附醫營養師蘇秀悅受訪時說,奶油、鮮奶油內含的反式脂肪屬天然,對血脂肪的影響沒有人造奶油那麼大。營養學博士王進崑也說,最不健康的是從植物油氫化而成的人造奶油。
奶油、鮮奶油是由乳品衍生製造的油脂製品,食藥署6日公告指出,今年7月起會正式施行市售奶油、乳脂、人造奶油與脂肪抹醬等產品的品名及標示管理規範,其中乳脂肪含量須達到80%以上者才能稱作奶油,若乳脂肪含量達10%以上但未達80%者,則只能稱為鮮奶油/乳脂/食用乳油/鮮乳油。
「另以食用油脂製成的人造奶油,且油脂含量達80%以上的產品,品名應標示為『人造奶油』。」食藥署表示,若是油脂含量達10%以上未達80%的產品,其品名應標示為「脂肪抹醬」,且均不得在產品外包裝的標示中,表彰其為植物性奶油。
國際保健營養學會理事長、中山醫學大學營養學系教授王進崑表示,人造奶油是從植物油氫化加工而成,過程中會使飽和脂肪酸轉變成不飽和脂肪酸,不利於人體健康。北醫附醫營養室主任蘇秀悅則強調,由乳品衍生製造的奶油、鮮奶油也含有微量反式脂肪,但其屬天然,攝取後對血脂肪的影響危害就沒有人造奶油那麼大。
食藥署提醒,食品品名應與食品本質相符,食品業者應依據所使用的原料如實標示,以提供消費者清楚明確的選購資訊;市售奶油、鮮奶油、人造奶油及脂肪抹醬等相關製品,如有標示不完整情節,涉違反《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22條規定,將可處以新台幣3~300 萬元罰鍰。
若是內容物所含乳脂肪或食用油脂未達標準的產品,卻命名其為「奶油」、「鮮奶油」或「人造奶油」,則屬標示不實,食藥署說,涉及違反同法第28條規定,最重將可處以新台幣400萬元罰鍰,產品並依同法第52條限期回收改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