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意力僅8秒! 數位用戶互動低

林佳楠 2017/01/17 14:44 點閱 16557 次
(左起)台灣尼爾森媒體研究副總裁陳筱雁、資策會創新應用服務研究所副所長林玉凡皆認為,許多消費者已成為「多螢用戶」,習慣在多於兩種的數位裝置上取得資訊。(photo by林佳楠 / 台灣醒報)
(左起)台灣尼爾森媒體研究副總裁陳筱雁、資策會創新應用服務研究所副所長林玉凡皆認為,許多消費者已成為「多螢用戶」,習慣在多於兩種的數位裝置上取得資訊。(photo by林佳楠 / 台灣醒報)

【台灣醒報記者林佳楠台北報導】「媒體廣告型態太多,讓人的注意力比金魚還短。」資策會創新應用服務研究所副所長林玉凡17日指出,2015年人平均專注時間只有8秒鐘!除了注意力降低之外,研究更顯示,有56.1%的線上廣告從沒被觀看過。台灣尼爾森媒體研究副總裁陳筱雁則建議,數位廣告主不能只看點擊率等機器分析,而應該問:「誰」在看廣告?

交通部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17日舉辦「新媒體論壇——數位經濟大趨勢」。NCC主委詹婷怡致詞時表示,「數位經濟」已成為新的商業典範,以往發佈「通訊傳播展望年報」的經濟合作暨發展組織(OECD)自2015年起改發「數位經濟展望年報」,顯示先進國家的焦點已從促進不同產業的匯流,轉向如何藉由新興數位服務需求帶動產業發展。

誰在看廣告?

據陳筱雁分析,以2015年數位廣告占電視廣告比重而言,美國是67%,台灣是52%;至於手機廣告在數位廣告的比重,美國是54%,台灣則是39%,顯示傳統廣告將逐漸被數位廣告取代。

「觸達、共鳴、反應—觸達對的人、影響他們的意見、影響他們的行為。」陳筱雁強調,在行動上網人口高達台灣總上網人口97%時,多數廣告主仍無法掌握用戶在何處接觸到廣告,因為許多人已成為「多螢用戶」。她強調,廣告分析不能只鎖定點擊率、播放次數,而應「以人為本」,關鍵問題是:「誰」看過我的廣告?

多螢世代難掌握

林玉凡也提出相似觀點,她認為「多元資料接觸點」是數位經濟的一大特色。消費者在決定採取(購買)行動前,平均會經過7至15個接觸點;手機、平板電腦等不同行動裝置的轉換,文章和影片等不同內容形式之傳播,「各種組合更隨機、更無法預料。」

「台灣4G行動上網用戶已超過1,700萬人,」林玉凡指出,手機已成為數位經濟活動最基礎的載體。據資策會研究顯示,94%用戶有同時使用兩種以上螢幕的習慣,85%會用手機搜尋附近商家訊息,41%曾在實體商家使用手機付款。77%用戶看線上影音從沒付費過,但50%卻會付費聽線上音樂。消費者的行為變化,都是媒體、廣告主該注意的趨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