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醒報記者郭恩孝台北報導】針對日前立法院三讀通過《國籍法》部分條文修正案,新住民及外籍配偶12日於立法院高喊「貫徹新南向,修法不說謊!」、「移民入國籍,修法無兒戲!」等標語,抗議修法不完善,並呼籲政府重視新住民之權益及移民人權。
##法規不符人情
來自越南的南洋台灣姐妹會執行祕書洪滿枝表示,新修正《國籍法》第四條明定,「若外籍配偶因遭遇家庭暴力離婚且未再婚,或喪偶且有事實足以認定與其配偶親屬仍往來照顧,亦可申請歸化。」認為此規定不通情理。真實狀況是,「許多外籍配偶嫁進來台灣,夫家的人就已對其不友善了」。
新移民勞動權益促進會理事長劉茜也提到,歸化門檻仍高,《國籍法》第三條第三項說的「無不良素行,且無警察刑事紀錄之刑事案件紀錄」規範也過於抽象。「無不良素行」之定義為何?打麻將、心情不好跑去喝酒是否算不良素行?她說,這樣帶有歧視性字眼,令人感受不到政府的誠意,政府聲聲呼喊外交推動南向政策之際,卻用這樣字眼的法規高度檢視、提防新住民?
中華民國南洋台灣姐妹會執行秘書李佩香則表示,新修法讓外國人申請歸化,可在取得國籍1年內再提出放棄原國籍證明,但有許多國家卻無法在1年內申請到放棄國籍證明資料。例如,台灣與柬埔寨目前之國際關係,政府從何認定新住民是否放棄柬埔寨國籍?
##審核機制不透明
中華民國南洋台灣姐妹會執行秘書梁組盈質疑,專家學者的組成以及審批程序並未公開透明, 民間團體代表甚至公正第三方代表,又是如何遴選跟選拔,目前皆不清楚。她也擔心,相對保守或以嚴苛立場看待新移民的專家,「我們非常擔心,委員並不是以肯定態度認同新移民。」
梁組盈也說,台灣社會普遍是排外的,許多國會議員的民族意識也很強烈。為什麼我國立法委員可以上薇閣,企業家可以擁有三妻四妾,卻要求外籍配偶在喪偶之後,還要繼續跟夫家的家庭有往來,才能證明她是位好太太、好配偶?由此可看出社會具雙重標準。「這個政府不只是一個很排外的政府,更是一個父權的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