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醒報記者呂翔禾台北報導】「新版的《財劃法》讓中央又要舉債2646億,我們必續提出覆議!」行政院長卓榮泰27日表示,《財劃法》第30條及第37條之3要求計畫型補助款補助比率不得低於過去10年平均值,將讓政策效能大受影響,中央施政無法順利推動,因此決定提出覆議。但行政院前7次覆議都遭到藍白封殺,此為明知不可為而為之的選擇。
盼立法院採納院版
卓榮泰表示,《財劃法》相關修法還要求延續性計畫不得任意終止或變更補助金額,以及各地方政府一般性補助款不得少於修正施行前一年度預算核列數等規定推算,中央對地方補助額度不得少於5455億元,將使115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舉債數再增加2646億元,已經超過《公債法》的舉債上限。
「中央擘劃財政、平衡全國經濟、引導政策之效能大受影響!」卓榮泰強調,修法將造成中央政府各項施政項目無法順利推動,不利全民福祉。又修正條文第37條之3所定地方政府財力級次,係依114年3月21日修正公布前之《財劃法》,亦無法合理反映地方政府實際財政能力,無法落實調劑地方政府財政盈虛之目的。
「我們已經提出院版,呼籲立法院採納!」卓榮泰強調,草案兼顧中央與地方施政需求,既滿足地方基本財政需求,並適度維持中央財政韌性,落實調劑地方財政盈虛及均衡區域發展目的,將有助國民生活品質更均衡、垂直(錢權)分配更合理、水平(城鄉)分配更公平,希望期待立法院針對法案內容重新審視,儘速審議院版《財劃法》。
覆議高機率不通過
但國民黨團書記長羅智強在記者會強調,不排斥任何《財劃法》的檢討或修正討論,但行政院如果尊重地方財政自主權,應尊重立法院三讀通過的版本,讓新版實施半年或一年後檢討成效;再不然在立法院提出新版《財劃法》前提出院版,比如去年7月就請行政院提出版本,有一年半時間大家可以好好來討論。
卓榮泰上任以來已經對立法院提出7次覆議,包括國會改革、藐視國會罪、《憲法訴訟法》、《選罷法》、114年中央政府總預算、《財劃法》與《警察人員人事條例》,但都遭到立法院否決退回。行政院雖然針對《憲訴法》等法案進一步提出釋憲,但由於目前大法官人數不符新修《憲訴法》門檻,因此無法處理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