挺同與反同 並非零和遊戲(邱風)

邱風 2016/12/12 12:23 點閱 1720 次
贊同包容不能變成異性婚姻也要向同性婚姻看齊,來經營他們的婚姻保有他們的婚姻。(photo by 網路截圖)
贊同包容不能變成異性婚姻也要向同性婚姻看齊,來經營他們的婚姻保有他們的婚姻。(photo by 網路截圖)

日前台北市舉辦挺同志大遊行活動,范姓遊覽車司機滿載挺同人士自苗栗北上,因不滿途中某男子不斷跟他宣揚婚姻平權理念,氣憤中持剪刀將對方劃傷,晚間被台北市警中正一分局送辦。

不想聽婚姻平權理念,遊覽車司機持剪劃傷乘客,這是反應過度了。然而挺同人士不斷跟他人宣揚婚姻平權理念,確實會讓人厭煩。就如不想喝酒硬要人喝酒,不想聽唱歌硬要唱給人聽,結果當然會不愉快。

道不同,不相為謀;應該讓人信他所要信的,而不能強迫人信你所信的。同志志士或反同人士硬要向異己人士強迫傳教,勢必會出問題;應各行其是,相互尊重才是。

「婚姻平權」這樣的詞語最近時時出現於媒體。尤美女、吳秉叡等立委都用這詞,談論同性婚姻的都用這個詞,蔡英文總統也用。但這個詞太籠統,有攻擊性、強迫性,很容易惹麻煩。

建議應改用「有權結婚」、「有權婚姻」來取代,這表示:一男一女可結婚;一女一女可結婚;一男一男可結婚。也就是說,異性戀者可結婚,同性戀也是可結婚。如用婚姻平權,則產生同性婚姻、異性婚姻是完全齊平、完全相同的引申擴張,而這是不妥當,會製造紛爭的。

同性婚姻與異性婚姻兩者的婚姻內容、情況,並不相同。所以不能用婚姻平權這個易生糾紛的詞。一定要用,這個詞的意義只能解釋為夫妻是同性或異性都有權結婚;不能漫無節制的引申,否則爭論不休、永無寧日。因為如視兩種婚姻(同性的異性的)毫無分別,則要修改民法,勢必打破摧毀既有的家庭結構婚姻關係。

改變傳統的男女父母子女的稱謂與關係,這樣會亂成一團。都有權結婚已達同性婚姻的目的,不能因同性有權婚姻,卻修法搖撼打擊異性由來已久的家庭結構與婚姻關係。

大家可以包容可以贊同同性可結婚、有權結婚,但大家也可要求保有原來的家庭婚姻的法律規範。簡單說,贊同包容不能變成異性婚姻也要向同性婚姻看齊,來經營他們的婚姻保有他們的婚姻。最好能各自遵循不同的婚姻法律,豐富各自的婚姻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