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獨議員被撤議席 誓言上訴到底

陳玨明 2016/11/16 19:24 點閱 11042 次
梁游兩人重申不會因宣誓所為而後悔,並揚言會「奮戰到最後一刻」,至於上訴訟費或高達500萬港元,將來或需透過群眾募資。(photo by 蕭雲)
梁游兩人重申不會因宣誓所為而後悔,並揚言會「奮戰到最後一刻」,至於上訴訟費或高達500萬港元,將來或需透過群眾募資。(photo by 蕭雲)

【台灣醒報特約記者陳玨明香港報導】政治審查正式出現在香港!香港特首梁振英聯同香港律政司,上個月針對青年新政兩名支持港獨的立法會議員梁頌恆及游蕙禎的宣誓事件,要求法庭宣布兩人已即時被取消議員資格,香港高等法院15日下午頒下判詞,裁定港府勝訴。兩人其後回應判決表示,官司是「政權凌駕民主」,並揚言不惜承擔500萬港元的訟費,也會上訴至香港最高的終審法院。

根據香港高等法院法官區慶祥判下的判辭,宣佈梁頌恆及游蕙禎兩人在10月12日所作出的宣誓,違反香港《基本法》及《宣誓及聲明條例》,因此有關宣誓屬無效及沒有法律效力;法院同時宣布,取消兩人就職議員的資格,並頒佈禁制令,禁止兩人以立法會議員身分行事。

法院另頒佈一禁制令,立法會主席無權再為梁游二人的宣誓進行監誓,或准許他們再作任何宣誓,同時宣佈二人所據的立法會議席已懸空。

法官在判詞中指出,接納申請人即梁振英一方的陳詞,在香港法例下《宣誓及聲明條例》不受早前中國人大常委會釋法影響,他是就有關條例作適當詮釋,釋法與否不影響判決;又指誓言必須莊重及真誠地作出,而從客觀及明顯標準認為,兩人不承認一國兩制的原則及一國的重要性,行為客觀及清楚地顯示,無論在形式上及內容上,兩人均不願依照《基本法》第104條,及《宣誓及聲明條例》作出立法會誓言。

梁游兩人15日晚上回應判決,首先發言的游蕙禎批評,此次官司顯示「政權凌駕民主」,批評港府玩弄程序,令香港政治發展倒退;梁頌恆也表示,不滿裁決結果,指稱選舉結果被輕易推翻,已令選舉變得沒有意義。他又宣布,基於自己是民選代議士身份,有責任守護香港文明及制度,因此決定上訴,甚揚言「哪怕要上訴至終審法院。」至於涉及的訴訟費用,梁透露跟律師商討後,估計約需500萬港元(約2000萬元新台幣),不排除之後透過群眾募款。

港府就此發表聲明回應,指得悉法庭的判決,會研究人大就《基本法》第104條釋法以及上述裁決,並會有跟進行動。香港立法會主席梁君彥則公布,立法會秘書長將在21日內刊憲,指出議席懸空並啟動補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