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食用油流入市場 「勾稽」抓違法

林亭妤 2016/11/08 17:52 點閱 12108 次
衛福部、經濟部、農委會、行政院食安辦公室等政府單位,8日與公民團體舉行第4次食安溝通會議。圖為食藥署長姜郁美。(photo by 林亭妤/台灣醒報)
衛福部、經濟部、農委會、行政院食安辦公室等政府單位,8日與公民團體舉行第4次食安溝通會議。圖為食藥署長姜郁美。(photo by 林亭妤/台灣醒報)

【台灣醒報記者林亭妤台北報導】日前我國進口基改黃豆的去向引起大眾討論,食藥署曾回應說多數供作榨油用途。政府單位8日召開「食安會議」即針對各種不同用途油脂的進口管理進行報告,衛福部指出,不同的油品用途雖需經不同單位查驗,但若有非食品用途的產品流入食品市場,都會透過「勾稽」預警機制抓出違法業者。

食用雲勾稽資料

若有油品以「非食品用途」貨號(如:飼料用途、工業用途、貿易用途)輸入我國,卻流入食品市場該怎麼辦?衛福部、經濟部、農委會、行政院食安辦公室等政府單位,8日與公民團體舉行第4次食安溝通會議,衛福部食品組簡技鄭維智對此解釋,會透過食藥署的「食品雲」資料,勾稽(巨量資料應用比對)各類油品查驗登記機關的數據。

農委會以其所管理的「飼料用油」為例解釋,透過勾稽比對,能發現某些登錄食品業者身分的業者,卻曾有購買飼料用油的紀錄,此時就會有「將非食用油脂流用於食品中」的疑慮,主管機關將主動派員到現場稽查。

「食用油脂的管理措施包括三級品管、業者登錄、和追溯追蹤,」鄭維智強調,且食用油脂的製造業者、輸入業者及販售業者都需進行登錄管理,製造及輸入的油品並會被追蹤;三級品管除了業者要自主檢驗、定期檢驗外,第三級還會啟動專案稽查,如市售產品、夜市油品的抽驗。

抓出「漏網之魚」

「夜市稽查還會特別注意使用『其他廠牌』油品者。」食藥署長姜郁美進一步說明,以105年行政院的夜市稽查專案為例,追查全國10縣市15處夜市(共計81家夜市攤商)其使用油品的製造廠商,使用「其他廠牌」者達14%,這其中或許會有未登錄在食藥署「食品雲」中的漏網之魚,稽查就是為了抓出這些不合格者。

農委會副主委陳吉仲則說,希望「供需流向」能更明朗化。他假設,非食用油品如果進口、製造了共10萬公噸,但合理用途的使用量只有7萬公噸,就能知道還有3萬公噸的非食用油品去處有問題,此時便能針對不明區塊進行明確調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