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醒報實習記者李駿民綜合報導】「兒童初次接觸色情網站時的平均年齡竟只有8歲!」以色列立法委員會原於10月30日通過新法案,要求國內網路服務供應商攔阻所有色情網站,卻遭通信部以保護用家通訊自由為由反對。議員邁克爾.羅森認為,該法案措詞籠統,目標泛指「有害」內容但未針對色情網站論述,恐會傷害言論自由。
據英國《獨立報》報導,新法案原於10月30日通過以色列立法委員會審議。該法案規定,國內網路服務供應商需攔阻所有色情網站;若用戶有意瀏覽以上網站,則需以書面、電話或網路方式連絡供應商。
新法案的支持者認為,上述法案在保護兒童免受不良資訊影響的同時,依然能保障民眾獲取資訊的自由。但反對者表示,強制民眾就使用需求連絡供應商,有違秘密通訊自由。亦有民眾擔心,或會有網站因誤判而被封鎖,甚至出現其他內容被惡意遮蔽的可能性。
據《以色列時報》報導,以國通信部對以上法案持反對立場。該部門表示,按照該部門的一貫立場,任何在網路上的內容都不應該被預設遮蔽。但是,「網路服務供應商依然有義務提醒消費者,網路上存在著各種不當內容,並免費提供過濾軟體」。
由於反對聲浪不斷,上述法案又再被送回立法委員會修訂,而於2日再次通過初讀的新訂版本,除規定網路服務供應商需提供免費過濾軟體外,更要求供應商以電郵或簡訊方式告知消費者有關訊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