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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Note 7 驚魂記 (劉維鯤)

醒報編輯部 2016/10/23 13:50 點閱 1546 次

一個月前,我在香港機場買了一台三星的Note 7。雖然它在各地因電池爆炸事件禁售。我因為Note 7 的手寫筆功能使用方便可以當筆記本用,因而我仍然想買一台。

買了一台Note 7

台灣已全面下市。由台北到香港時在機場一家店中找到一台。欣喜之下以原始訂價買了一台。店員還送了幾樣店內的贈品給我。一盒餅乾,一張16GB的記憶卡。一個手機用U盤,加上一個插頭轉換座。

用了一個月,很順,速度快,拍照清晰。還可以加裝128GB的記憶卡、二張電話卡。手寫筆功能強大。這Note 7一個月來已成為我生活中的筆記本。24小時在我手邊。

三天前。手機中每天都收到三星來的訊息。要求用户関機。將Note 7 去購買處退回全額。或換購三星S7 edge。看來真的會爆炸。裝在褲子口袋中如果爆炸那麼真的不勘設想。這回把我嚇壞了。對Nore 7的依靠巳深。令我難捨。三星公司的誠信,負責的態度令我感動。更加不忍去退貨。

退貨真難

回台北之前,我帶著Note 7 所有的包裝,發票及附件經過香港。所有店都不可以換。在機場買的就必須去機場的店退貸。這與三星的退貨通知説的不同,通知上說:所有三星代理、經銷店都可以憑發票退全額。

到了機場,看到在登機入口寫了一張告示牌。「三星Note 7 不可隨身帶也不可放在箱子中托運。」

看來我必須對Note 7割捨了。

去了那家購買的店說要退三星Note 7。店員有點壓力。電話找了老闆請示。同意退,但是款項要四至六週才能退回到信用卡中。

接下來他要我將贈品也退給他們。餅乾一盒、U盤一個、插頭轉換器一個、16G記憶片一個。

要回所送禮物

糟了,送給我的餅乾吃完了,16G的記憶片記滿了資料,三腳改變?二腳的?變插頭沒帶,他要我付48元港幣。送客戶的禮物要退回。 在我抗議之下,經辦店員呈報經理後,指示不必退贈品了。

一個插座轉換器10元港幣。他要收我48元。那盒餅乾要收多少?贈品當初是贈送的,沒有價格。如今隨他説價格了。要在三星Note 7 的退款中扣下來。連在這電池爆炸的災難中也要撈一筆。

這已經不是個貧窮的社會,但是貪心與自大的人越來越多,企業也懂得用人性弱點來做行銷,只是賣了東西卻無法服務與善後。

誰能改變日漸墮落的人心?除去人心中的「貪婪」與「自大」。去教導,引領人們快速成長,去適應新社會正常發展的工作技能,資訊發展不該讓人感覺無解與無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