廠網分離 台電:遊戲規則要清楚

林佳楠 2016/10/20 19:21 點閱 10542 次
台電公司董事長朱文成出席20日行政院院會後記者會。(photo by 鄭羿菲 / 台灣醒報)
台電公司董事長朱文成出席20日行政院院會後記者會。(photo by 鄭羿菲 / 台灣醒報)

【台灣醒報記者林佳楠台北報導】據現行電業法修正草案,台電必得走向廠網分離,未來可視情況轉型為台電控股母公司,其下成立發電及輸配售電兩家公司。若草案經立法院審議通過,在未來9年內,台電公司就得陸續整頓設備、逐步完成廠網分工。台電公司董事長朱文成表示,會在短時間內盡力建構軟硬體,但電網的使用及收費須制定清楚的遊戲規則。

在20日行政院院會後記者會中,能源局局長林全能報告電業法二階段修法的方向。他強調,修法是為了推動能源轉型及電業改革,電力穩定供應是必要條件,要達到「多元供給綠能先行、公平公正使用電網、用戶自由選擇」的目標。

林全能指出,台電進行廠網分工是第一階段的改革目標之一,讓台電母公司底下分設「發電」及「輸配售電」子公司,兩公司都必須取得相關執照。而根據電業法草案第46條,台電要負責「規劃、興建與維護全國之電力網,」且必須依照「公平、公開原則提供電力網予發電業或售電業使用,以轉供電能並收取費用。」

電網成公共財

被問及廠網分離的實踐方式,台電公司董事長朱文成表示,過去已預期電業自由化的改革方向,所以台電內部早已積極規劃,將內部業務分為4個事業部,今年1月已正式開始運作,未來還要持續精進。至於6-9年的時間會不會不夠?朱文成認為,即便開放自由化,民間新設電廠也不會那麼快出現。

關於電網要給「外人」使用,朱文成也希望政府能訂定清楚的運轉規則、權利義務、收費標準、結算系統,畢竟這涉及到許多軟硬體的建構,不是短時間內可以籌備完成,更何況建構期間還要通報主管機關審核。他也說,今天電業法通過後,台電會積極準備,「我們會利用短暫的時間盡快完成以上的工作。」

台電人力不足

被問及,增加業者使用電網,台電人力是否可以負荷?朱文成回應,維修人力是固定的,但未來電網擴大時,會適時檢討人力分配狀況。台電工會秘書長彭繼宗受訪時則表示,在公務機關精簡化以及嬰兒潮世代大量退休的影響之下,台電長期以來基層人力不足,尤其是維修設備的人員。針對今年台電招考712人,彭繼宗認為「比起過去的退3補1,現在是退2補1,情況是有好一點。」

至於草案修正的結果,彭繼宗表示工會可接受,至少沒有違背當初台電與政務委員張景森及經濟部達成的3大共識:電業改革不涉及民營化、廠網分離須有6-9年的改革時程、台電可轉型為控股公司(原本關於發電公司下可設子公司的第4點共識已取消)。但是他也擔心,草案到立法院後也不是不可能再翻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