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諾貝爾文學獎結果出人意表,諾貝爾文學獎112年來首度而給了音樂家,得獎的是美國75歲著名音樂人鮑伯狄倫(Bob Dylan)。這是諾貝爾文學獎第一次頒給詞曲創作人。瑞典學院稱頒狄倫為美國音樂傳奇,可能是當代最偉大的詩人。
淡淡憂傷和悵惘
鮑伯‧狄倫是我們這一代的偶像,很少有人不喜歡他的歌,但是作為一個文字工作者,聽到他得文學獎的消息,頗有「死了一位諾貝爾文學獎得主」的淡淡憂傷和悵惘,似乎文字的最後一線還是被影音攻破了。
我13歲就立定志向要做記者,至今40餘年都在文字上打轉,寫作不只是職業,也是呼召。我尤其喜歡中國文字視覺上飽滿方正,讀起來抑揚頓挫,鏗鏗有力,表達感情含蓄又飛揚,龍應台說,「文字的力量,是綿長不滅」,民國散文家陳之藩更說,我們不寫,對不起那經千錘、歷百鍊,有金石聲的中國文字。
1980年代是文字至上的時代, 大家都尊重寫作者,很多從大陸來台的新聞界人士,如中央社社長馬星野、蕭同茲,民間辦報的如中國時報創辦人余紀忠、聯合報創辦人王惕吾,以「失敗者」身份,到了台灣,把希望寄託在年輕一代,他們愛才至深,尤其賞識寫文章寫得好的晚輩。
社會不再重視文字
1980年代末台灣媒體大開,電視、廣播、報紙速成媒體(當時報紙算得上速成媒體)大興旺,文筆好,文筆細膩已不再被珍惜,接著影像領先,文字退位,訪問也成為速成,那種彼此交心,相知相惜的採訪對象已不再,大家更不注重文字之美,只求表達意思就可以。
近年來,互聯網、手機、社交媒體興起,人們對文字越來越沒有興趣,臉書一度宣佈,幾年以後,只能傳影像,不能傳照片。在臉書的發文,明明以文字為主的發文,按讚時,變成對你的圖片按讚。未來的VR(虛擬實境)可以讓你體驗任何情境,是否還需要文字來講故事?
書寫的魅力
寫作其實很辛苦,為一字、一句絞盡腦汁,就為了適當表達出你的思考、感覺、感情。嚴歌苓寫小說時,動輒一個月不能睡覺,日日夜夜都在稿紙前。最難過的是江郎才盡,寫不出來,海明威55歲舉槍自盡,主因是無法寫出像《老人與海》的作品了。龍應台在寫《1949大江大海》時數度崩潰,大哭失聲,因為太投入,感受到「那個時代有那麼多不公不義」。
但寫作自有其魅力,可以自成天地,不必等天晴才能拍出好照片,也不必協調錄音間、錄影室、導播等來做節目,可以隨時寫、隨地寫,坐在餐桌,躺在床上可以寫,衣冠端正可以寫、穿著睡衣也可寫,哈利波特的作者羅琳剛開始經濟困窘,只有在咖啡館寫,叫一杯咖啡,從早寫到晚。
寫作不必仰仗工具,如相機,反而「字」在你手下,成為你的千軍萬馬,任你如大將軍,運籌帷幄,調動指揮。寫作過程痛苦,似乎總伴隨著安慰,最快樂的是,寫作是與自己相遇的旅程,也是「與自己靈魂對話的時刻」。
文字仍是傳播有利工具
文字本來是文明的最重要表現方式,近年影響力退位,但另一方面,運用文字的機會越來越多,寫Email、寫提案、編劇、寫歌詞都需要文字。 現在最流行的家族記憶書寫、自己的生命故事,都要用文字;表達深度思想、內在感情,文字還是最有力的工具。哲學家培根說過:「讀書使人淵博,辯論叫人機靈,寫作令人細膩。其中,寫作至少占了兩項。
寫作者的夢經常是可以寫到生命最後一刻,如寶島歌王郭金發在唱著他的成名曲《燒肉粽》,心臟病發作一樣,唱到最後一刻。寫作者的堅持也在於縱使世界只剩下一個讀者,也要寫下去。
所以管他諾貝爾文學獎花落誰家,我相信熱愛寫作者都會堅持寫下去。讓我們改寫齊克果的話:「我寫故我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