針對登太平島護主權及漁權的漁民懲處問題,媒體報導,漁業署8月1日對外宣稱將在兩周內做出懲處,如今期限已至,卻遲遲未見漁業署公布相關懲處事項及理由,不僅歹戲拖棚,也讓外界合理懷疑是否高層風向已變,恐坐實漁業署不是法治、而是人治機構的批評。
坦白說,此次登島船隊涉及的是國內法無關國際法,處理上相對簡單,何況漁政機關在該船隊往返太平島的12天時間,應該已有足夠時間研究漁業相關管理法規,找好漁民及漁船違法即懲處的相關法條,就算要跑完程序也不需要1個多星期的時間,如今遲遲未定案,恐怕與多數民眾對新政府護島行動太過消極感到不滿意,進而反映在民調不滿意數字有關。
漁民為生存登島
回顧事發時,蔡政府為免觸怒美國而採低調行事,並不想有積極反擊行動,只是這些年在國際公海面積大幅限縮以及推動責任制漁業(管理重於捕撈)下,台灣漁民出海捕魚處境已經相當艱難,加上近日發生的日本沖之島礁爭議以及太平島被降為岩礁,漁民的生計將直接受到影響。
為了護主權及漁權不受菲律賓、越南等國家欺凌,屏東漁民主動組成船隊前往登島,在出港前後官方即放話要「人、船分開」開罰,船員最重每人可罰15萬元,「海吉利號」最重可廢止活魚運搬船執照,若沒有事實依據自然會讓外界其恐嚇漁民意味濃厚。
尋事由開罰?
如今漁業署竟然想以海吉利號漁船有放繩捕撈鬼頭刀,違反活魚運搬船不得從事特定漁業規定為由加以懲處,不管是施以罰款、扣照或吊銷漁船證照都難以讓人心服,恐將引發更大的抗爭,這樣的做法完全不是蔡總統揭櫫的解決問題政府而是在製造問題的愚蠢政府!難道權力的鴉片真的會讓人瘋狂嗎?
其實要不要處分這些漁民不是單純法律問題,關鍵也不在法條而是在政府高層的態度,可以去統計漁業署歷年對漁船處分狀況。
給予告誡即可
新政府施政不到百日已經進退失據,為求社會和諧,林全院長何不仿照當初主動撤回對太陽花學生運動人士告訴,所強調政治事件不該只單純用法律問題看待,應在多一點和諧、少一點衝突原則,對於此次漁民自發性的活動,基於這些漁民行為並不是為了一己之私,也沒有妨礙到其他漁民權益給予告誡了事並無不可,別再節外生枝。
何況不支持對漁民罰錢或撤照的民眾達65.2%,漁業正處於多事之秋,別再為難漁民,難道非要等下周公布懲處事項,為新政府百日政績的不得民心定槌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