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醒報記者林亭妤綜合報導】健走運動有助於提升心肺功能、增加肌肉力量並控制體重,還能預防心臟病、高血壓、糖尿病。全民健康基金會建議,每次至少要健走30分鐘,每週至少走3次,且心跳速度提高到一定程度,就可常保健康。今年已年過70歲的體壇飛躍羚羊紀政也提醒:「只要多走路,年紀再大都能保持年輕。」
據美國疾病控制與預防中心、骨科期刊學術研究建議,健走速度應維持每小時4.8~6.3公里,相當於每分鐘90~120步。台北醫學大學附設醫院家醫科醫師林神祐15日受訪表示,從可行性、方便性、健身性、最小傷害性等各方面綜合來看,健走的確是最好的運動。
「健走有兩個指標,一個是要走到有點喘,但還可以講話;第二要有點流汗。」紀政叮嚀,如果沒有流汗、沒有喘,表示這只是散步;但如果完全不能講話,又表示強度太超過。紀政建議,若要身體保持健康,每天應該至少要運動30分鐘以上,最好能做1個小時。換成健走就是每天5千到1萬步左右。
「走跟跑,膝、踝關節承受的人體重量就有差別。」家醫科醫師林神祐解釋,走路和跑步不一樣,跑是一種跳躍動作,不是每一個人都適合跑步。此外,健走的場地宜選擇平地,醫師較不建議上、下山的健走,因為上、下山,膝蓋需承受人體體重5~6倍的重量。
「健走有好處,但也要注意哪些人不適合健走運動,包括:有嚴重內科疾病、骨關節疾病的人不適宜。」全民健康基金會提醒,健走的鞋子也要選擇合適的慢跑鞋,勿穿拖鞋、涼鞋、布面鞋走路運動,以免缺乏良好支撐;林神祐也說,鞋子的選擇宜柔軟、有彈性、從腳掌到踝關節都被包覆到的「全氣墊鞋」,因為就算是走路,踝關節仍會承受人體1~1.5倍的重量。
「健走是一種溫和的運動,不易產生運動傷害,尤其女性很適宜參與。」紀政女士在接受本報採訪時說,健走運動比路跑還要適合任何一個人,隨時、隨地、隨心、隨意都可以走。再來,它沒有長度的限制,是最不容易發生運動傷害的,所以好處就是老少咸宜,雖然運動量也會相對小一點。